[发明专利]采用带有反射镜的全息屏幕的投影电视无效
申请号: | 98813398.9 | 申请日: | 1998-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284239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2-14 |
发明(设计)人: | 小E·T·哈尔;W·R·普菲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汤姆森许可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9/31 | 分类号: | H04N9/31;G03B21/62;G02B5/3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勇,陈景峻 |
地址: | 法国布洛***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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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采用 带有 反射 全息 屏幕 投影 电视 | ||
1.一种投影电视,包括:
用于分别产生不同颜色图象的多个图象投影器(14,16,18),其中每个图象投影器具有一个投影轴,其中任意两个相邻的图象投影器限定一对图象投影器,每对图象投影器的投影轴形成一入射角;
由设置在一个基板(24)上的至少一个全息元件(26)构成的一个投影屏幕(22),所说基板(24)叠置在至少一个透光板(38)上,所说屏幕在第一侧接收来自所说投影器的图象,并在第二侧显示所说图象,同时控制所显示图象的光散射;
沿投影器(14,16,18)与投影屏幕(22)之间光路设置的至少一个反射镜(20),所说至少一个反射镜的取向使之将来自投影器的图象反射到所说第一侧上,对于每一图象,相对于与所说屏幕正交的光轴形成一投影角,从而所说投影屏幕使反射到其上的图象转向,使得在所说第二侧上显示的图象相对于与屏幕正交的光轴形成一显示角,其中所说显示角范围从0至5°;
所说屏幕(22)构成一个干涉阵列,该阵列具有在水平和垂直视场内变化的光学属性,所说屏幕在所有大于0°而小于或等于30°左右的所说入射角范围内都具有小于或等于5的色偏,如从下式中至少之一获得的最大值所确定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说投影角范围从0至3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说投影角范围从15至3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说投影角至少为1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说至少一个反射镜(20)在多个图象投影器(14,16,18)与投影屏幕(22)之间这样取向,使得所说投影角包括至少为10°的一个极值上仰角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说投影角包括从10至30°的一个极值上仰角度。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说投影角包括从15至30°的一个极值上仰角度。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电视,其中所说投影角包括一个至少为15°的极值上仰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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