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动跟踪拥挤路段的电视监控系统及其操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9112740.4 | 申请日: | 1999-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505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6-20 |
发明(设计)人: | 姜廷顺;董兴宾;朱朝辉;张吉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8G1/00 |
代理公司: | 大连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刘刚 |
地址: | 116011 辽宁省大***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跟踪 拥挤 路段 电视 监控 系统 及其 操作方法 | ||
本发明涉及路面交通管理中应用的电视监控系统,特别是自动跟踪拥挤路段的电视监控系统及其操作方法。
在现代化交通管理中,国际上现有技术中有采用实际路况信息采集系统及电视监控系统对道路交通进行监控。路况信息采集系统一般是由道路占有率检测器、车速度检测器或交通路况报道员等现场检测装置(人),将所获信息经过相应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生成道路拥挤信息,并输送到交通监控指挥中心,以文字形式显示拥挤路段的编号及其拥挤程度;电视监控系统则由一台带有预置位功能的电视监控控制主机及其控制的设在各处的摄像头组成,该控制主机能在摄像头指向某一位置时将该位置信号贮存下来,并对这些预置位予以编号,而每个摄像头可据需要设定若干个预置位。当路段拥挤信息传到指挥中心后,操作人员即可按路段编号操纵监控控制主机去控制相应的摄像头转向相应路段,使指挥中心可从电视监视屏上观察到拥挤路段的实况、发现拥挤原因,从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但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着一个缺欠:摄像头无法自动转向出现拥挤状况的路段进行及时显示,而对于一个控制几十、上百个摄像头的指挥中心而言,从获知路段拥挤信息到由人工操作逐一摄像头转向,显然这需要一个较长延时时间,无法满足及时排除交通拥挤故障的实际工作要求。
本发明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之不足,提供一种其摄像头可自动跟踪拥挤路段的交通电视监控系统及其操作方法,实现电视监控系统智能化。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自动跟踪拥挤路段的电视监控系统,包括用于控制各摄像头云台转动的具有预置位功能的电视监控控制主机、由车辆检测装置、道路检测装置、交通报告装置信息交换网络组成的对监控范围内各路段的实际路况信息采集系统、传输单元、被控摄像头,其特征是:该电视监控系统还具有一台接收路况信息采集系统输送的路段拥挤信息、生成控制各摄像头转向指令输送给电视监控控制主机的后台处理计算机,该计算机内存有监控范围内路段编号、各处的摄像头编号及其需要监控方位的预置位代码对应表。路段拥挤信息中包含路段的拥挤程度代码。该电视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是:后台处理计算机接收到信息采集系统输送来的路段拥挤信息后,即将信息中所截的拥挤路段编号送入对应表中查找到对应的摄像头及其预置位代码,然后生成相应控制指令输送给电视监控控制主机,该主机即根据收到的指令控制相应摄像头云台转向相应预置位以显示拥挤路段状况。
在上述操作方案基础上,本发明方法中后台处理计算机将陆续接收的各路段信息进行拥挤程度比较,然后按照拥挤程度为严重--中度--轻度的顺序确定摄像头优先转动顺序、若拥挤程度相同则按先后输入为顺序的原则,生成相应的控制指令输给控制主机。监控系统对不同拥挤程度设置不同的摄像头最少停留时间,该时间即为后台处理计算机下达下一个控制指令的最少延时时间间隔。
本发明优点在于:各种采集到的道路拥挤信息,借助计算机技术可控制设置在各处的摄像头自动跟踪指向发生拥挤现象的路段,即实现了交通电视监控系统的智能化,从而确保指挥中心可及时发现拥挤原因,便于及时处理。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后台处理计算机的信息分析任务单元程序流程图。
图3为计算机信号处理单元流程图。
图4为图3所示流程图中涉及的Switch-priority子函数流程图。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叙述:
本发明系统是由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自动控制三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本例中信息采集包含三种来源:一是设置在有些路面上的道路占有率检测器1,它们将自己实时测得的车辆对道路占有率信息I1输送给交通控制计算机4;二是设置在立交桥、广场等无交通信号灯路段的车辆速度检测器2,它们将测得的车辆行驶速度信息I2输送给车速分析计算机5;三是活动在路面上的交通路况报道员3采集路况信息I3,再将信息I3汇集至交通信息网6上。上述计算机4及5对各自接收信息分别进行分析处理,可分别生成路段拥挤信息I,人工交通信息网6也可直接发出路段拥挤信息I。信息I包含两部分内容:拥挤路段编号及拥挤程度代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未经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911274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非织造织物卷材与热塑薄膜的微孔层压布的制造方法
- 下一篇:一种治疗烧伤的乳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