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美容法无效
申请号: | 99119597.3 | 申请日: | 1999-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12808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1-24 |
发明(设计)人: | 谷田正弘;庄司健;阿部恒之;塚越德子;広饭妙子;奥山省吾;橘鹰惠子;友近香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资生堂 |
主分类号: | A61M35/00 | 分类号: | A61M3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新华,杨丽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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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美容 | ||
1.美容法,是一种能维持或作出健康的肌肤状态,而且/或能感到深度松驰的美容方法,在护理化妆手段之外再结合了作用于内心的快适刺激手段施用于被美容者。
2.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容法,其中护理化妆手段是护肤,作用于内心的快适刺激手段包括使被施术者积极地吸入香料的阶段。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美容法,其中作用于内心的快适刺激手段在闭目的状态下实施。
4.权利要求2或3所述美容法,其中护肤的构成至少包括清除皮肤污垢的洗净阶段,接着向皮肤补给必要成分的阶段,作用于内心的快适刺激手段在上述洗净阶段之后实施。
5.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美容法,其中护理化妆手段及作用于内心的快适激手段的构成顺次包括:皮肤的洗净阶段、积极地吸入香料的阶段,向皮肤补给必要成分的阶段、以及闭目的阶段。
6.权利要求3-5任一项所述的美容法,其中闭目的状态通过眼膜获得。
7.权利要求2-6任一项所述的美容法,其中香料至少包含百花香型香味。
8.含有包括护理手段和作用于内心的快适刺激手段的组合的应用,用于实施维持或作出健康肌肤状态,而且/或能感到深度松驰的美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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