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步兵战车的炮塔无效
申请号: | 99126385.5 | 申请日: | 1999-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260471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7-19 |
发明(设计)人: | 别列津·谢尔盖·米哈伊洛维奇;格里戈里扬·瓦莱里·阿尔梅纳科维奇;戈洛马佐夫·伊万·瓦西里耶维奇;德鲁特斯基·安德列·尼古拉耶维奇;米列欣·瓦莱里·阿列克谢耶维奇;奥西波夫·帕维尔·阿纳托利耶维奇;罗托塔伊夫·德米特里·亚历山德罗维奇;托卡列夫·谢尔盖·瓦莱里耶维奇;希普诺夫·阿尔卡季·格奥尔吉耶维奇;什韦茨·列夫·米哈伊洛维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开股份公司“钢铁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F41H5/20 | 分类号: | F41H5/2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朱登河,顾红霞 |
地址: | 俄罗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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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步兵 战车 炮塔 | ||
本发明涉及装甲车辆,并可适用于增加步兵战车或其它轻型装甲的炮塔对动能武器装置的防护能力。
公知一种“BMP-3”战车的炮塔,包含铝合金制的主装甲,并在炮塔的前面制成斜截锥形,在炮塔的后面制成圆柱形,还包含一个与主装甲有一段距离并平行于其圆锥部分的辅助性钢装甲(见“MilitaryParade”,5-6月3(27),198,第25页)。
然而,所述炮塔的主装甲和辅助性装甲有复杂的曲线形,因此难于采用高强度的装甲材料生产,使装甲部件的制造技术复杂化,从而限制了进一步现代化防护装甲的可能性。
公知还有一种M-2“Bradley”步兵战车的炮塔,包含一个铝合金制的、做成有正和负两个回退(fallback)的多面体形装甲平面的多面体表面的主装甲,和一个与主装甲有一段距离的辅助装甲(见“International Defense Review”,1999,No.5,第507-512页)。
但是,所述的炮塔由大量的主和辅助装甲件组成,其中一些有负的回退。所有这些特征使炮塔的结构更复杂,增加把动能武器装置反弹到相对防护薄弱的车身顶的可能性,还增加了生产这种炮塔要进行的焊接作业量。
本发明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生产技术简单并增强防各种武器装置能力的步兵战车炮塔。
上述目的和其它目的可以通过提供一种步兵战车炮塔达到,它有一个主装甲,其平件形成一个多面体,和一个与主装甲有一段距离的辅助装甲,其中,主装甲的平件在方位角±90°范围有30至47°的平面回退,而在方位角±90°至±180°范围有0至15°的平面回退,在方位角0到±90°的主装甲厚度是±90°至±180°范围的主装甲厚度的1.4-1.9倍,而且主和辅助装甲之间的距离为主装甲厚度的0.8至1.3倍,而辅助装甲比重是主甲比重的0.34至0.75倍。
另外,主装甲优选地由装甲铝合金制造,面辅助装甲由高强度装甲钢制造。
而且,有30至35°回退的主装甲件含有一个外层装甲钢,后者的比重是主装甲比重的0.3-0.4倍。
所提出的炮塔结构生产简单,并且,对各种武器装备,包括动能武器装备,有高的防护能力。
下面通过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其中: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炮塔的竖直径向剖视图;
图2为炮塔的顶视图;
图3为沿图2的III-IIII线所取的截面图。
图1和2所示为本发明提出的步兵战车的一个实施例。
炮塔的主装甲1由平装甲件构成,这些装甲件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多面体,有一个炮塔的前面、“颊骨”件、炮塔侧面和由五个平件组成的炮塔后面。所有这此主装甲件都通过焊接连接,由位于炮塔下方的旋转的炮塔底座圈2支承,并由炮塔上部的顶3封闭。相应于其方位角的是各个主装甲件的位置,在本说明书范围内,方位角指的是在炮塔绕其旋转轴旋转时从炮塔纵轴向前方向测量的角度。在炮塔的这个实施例中,对炮塔的前方位置对应于方位角0°;对‘颊骨’位置对应于±50°方位角;对于炮塔的侧面对应于±90°方位角。
平装甲件位于不同的回退之处。在本说明书的范围之内,回退就是平装甲件相对于其基座的竖线的回退。在本实施例中,炮塔前面的回退为46°30′,“颊骨”件的回退为30°,在炮塔侧面则为10°,而炮塔后面件的回退为0°。
如图1和3所示,在主装甲炮塔的前面、“颊骨”和侧面件的前方还焊接有辅助装甲平件4。炮塔前面“颊骨”和侧面件的厚度为b1,炮塔后面件的厚度为b2,其中b1是b2的1.4-1.9倍,这是主装甲各件防弹的最优比值,而其质量则最轻,当然这是针对前述塔结构配位而言的。
具有30°回退的主装甲件是为了增强抗弹能力,厚度为b3的外层5的比重与主装甲件的比重之比为0.3-0.4。
辅助装甲件与主装甲件相平行,其间相距为主装甲厚度b1的0.8-1.3倍且两者可由螺栓连接起来,辅助装甲厚度为b4,其比重与主装甲比重之比为0.34-0.75。
在不发生主装甲破裂和不减少近战热处理效果的要求下,在装甲件所设置的角度范围内,可根据穿甲枪弹最大摧毁效率的要求,来决定所述主装甲与辅助装甲之间的距离或其两者比重之比。
用于主、辅装甲的材料最好分别是装甲用铝合金和装甲用高强钢。
虽然,已经具体描述了一个战车炮塔的优先实施例,但应理解,在不超出本发明和后附权利要求书的前提下,仍可改变该实施例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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