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双帽松质骨螺钉无效
申请号: | 99200083.1 | 申请日: | 1999-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387877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7-19 |
发明(设计)人: | 霍冬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冬涛 |
主分类号: | A61B17/76 | 分类号: | A61B17/7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5480***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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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帽松质骨 螺钉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人体松质骨质的固定器材,尤其是固定松质骨骨折使用方便的固定材料。
目前,公知的松质骨骨折固定材料基本有两种,即:普通松质骨螺钉和骨圆针,固定松质骨骨折时,普通螺钉留在皮下组织内,待取螺钉时,需二次皮肤切开手术取除;骨圆针固定松质骨骨折时,有的留于皮外,能直接取除,但加压效果差,骨折愈合期较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双帽松质骨螺钉,它不仅能加压固定松质骨骨折,而且能不用皮肤切开情况下直接取除。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在原松质骨螺钉的基础上,在螺帽尾侧加长一连杆,再在连杆尾侧加一尾帽,尾帽尾侧做一字槽构,原松质骨螺钉螺帽与增加的连杆相连变成了使用新型双帽松质骨螺钉的中帽,待骨折愈合后直接用螺丝刀取除,患者减少了二次手术痛苦,达到了即有固定骨质加压作用,又能皮外直接取除固定器材的目的。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不用二次切开手术直接取除骨折固定器,使患者缩短了病期,减少了痛苦和费用。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使用新型的剖面结构图。
图中1螺纹钉 2螺杆 3中帽 4连杆 5尾帽
在图1中螺纹钉(1)螺杆(2)中帽(3)连杆(4)尾帽(5)是依次连结同轴一体的结构,为保证使用效果,螺杆(2)连杆(4)直径相等并小于螺纹钉(1)直径1mm,中帽(3)尾帽(5)直径相等并大于螺纹钉(1)直径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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