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互联式活动木地板无效
申请号: | 99204268.2 | 申请日: | 1999-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23629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2-09 |
发明(设计)人: | 赵厚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厚 |
主分类号: | E04F15/04 | 分类号: | E04F15/04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机械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云,何健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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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互联式 活动 木地板 | ||
本实用新型属室内装饰业木地板结构技术领域。
现有的活动式木地板,每一块与相邻块之间不相互联,其木地板上的筋框架仅用于与地面支撑的木龙骨连接,因此筋框架是固定在木地板的腹部,并未向外伸出。这种木地板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在于木地板之间因不存在互联结构关系,木地板与木龙骨也没有紧固连接,彼此容易产生横向位移和纵向错动,而且由于气候、环境的作用,木地板之间也容易出现疏松现象,甚至整体上翘,既影响木地板的外观,也影响木地板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正是为了克服上述活动木地板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具有新型结构的互联式活动木地板。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将活动式木地板腹部的筋框架超出自身本地板向外延伸一段延伸段,并在该延伸段上开有一螺孔,其伸出的方向是面向木地板的凹槽面,并沿着木地板的纵向或者横向。
下面通过说明书附图及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内容: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视图
图2为图1俯视图;
图3为图1左视图;
图4为图1右视图;
本实用新型活动 木地板(1)侧面所开的凹槽(5)为宽向和纵向的单边,另一宽向和纵向的单边为销(2),为的是保证与其相邻的木地板相配合。筋框架(3)选用槽型口字钢,其长度要超出木地板(1)本身30-60mm,使其超出段形成筋框架的延伸段(4)筋框架(3)通过镙钉(6)连接在木地板(1)的腹底。安装时,木地板(1)是横向安装,相邻的木地板通过木地板(1)筋框架(3)的延伸段(4)紧紧的扣在一起。由于木龙骨是通过膨胀螺钉被紧固在地面上的,而筋框架(3)上的延伸段(4)所开的螺孔(7)又与木龙骨通过螺钉固定在一起,这也就防止了木地板之间的相互上下错动和横向位移,以及所有木地板的整体上翘。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由于筋框架的延伸段将相邻的木地板扣在一起,对木地板之间的横向位移,纵向错动和整体上翘,都具有很好的防止作用,同时也能对因环境和干湿条件不同而木地板热胀冷缩引起的缝隙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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