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防盗锁无效
申请号: | 99204824.9 | 申请日: | 1999-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3568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1-05 |
发明(设计)人: | 徐鸿诚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鸿诚 |
主分类号: | B60R25/00 | 分类号: | B60R25/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刘文意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防盗锁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类,更详细地说,是指一种汽车防盗锁。
常用汽车防盗锁的种类繁多,主要是藉由锁定汽车行驶所必须操纵构件(如方向盘、排档杆等),使窃贼无法顺利将汽车驶离,其大致上可区分为拐杖锁及排档锁二大类,其中,拐杖锁是用以锁定方向盘,而排档锁是用来锁定排档杆。依使用方式的不同,拐杖锁又可区分为二类,其一是可直接架设于方向盘上,而以一端抵制于前挡风玻璃内侧或门框、驾驶座面板上方;其二,如图1所示的拐杖锁1,是以一端勾住方向盘2、另端勾制于煞车踏板3(或离合器、油门)上。
虽然上述拐杖锁具备不错的防盗效果,但是,由于整体长度甚长且重量不轻,因此,使用者行车时仅可将其置于座位下方,无法收置于别处,收藏的便利性不佳;再者,由于其架设时必须抵制或联结于汽车的不同构件上,使得其装设方式较为复杂,且在长期装、拆的情形下,易使方向盘弯曲或变形。
此外,已知排档锁大体上是由一锁座及一锁杆所组成。装设排档锁时,须先于车体上加工(如钻孔),始可将锁座固定(锁定)于排档杆旁侧,以供锁杆将排档杆锁置于其与锁座之间,但是,固定锁座的动作必须特别的施工,非一般人员所可及,且其施工的动作必将损及车体的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由支撑座、承载件、紧迫装置和锁杆组所组成的汽车防盗锁,它不仅结构简单,而且便于收藏,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在于它包括:
一支撑座,具有一底座,一中空支撑杆,立设于该底座顶侧;
一承载件,具有一承杆,该承杆底端设有一中空容置部,一套筒,设于该承杆顶端,一锁定装置,设于该套筒一侧,一挡块,设于该承杆中段位置;
一紧迫装置,位于该支撑杆上的中空容置部内,用以将该承载件固定于支撑杆上;
一锁杆组,穿置于该套筒内,包含一锁杆,该锁杆具有一杆身,该杆身一端设有一齿排结构,一勾块,设于该齿排结构外端并对应该挡块,一防脱件,螺设于该杆身另端;
藉此,将该防盗锁的挡块抵挡于驾驶座的一踏板前端,并拉动该锁杆组,而使以该勾块勾扣于踏板后端,即可稳固地锁定踏板。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它不仅构件简单,便于收藏,而且装配的动作甚为快捷,且不会破坏车体结构。
图1为实用新型常规拐杖锁的使用状态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组合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组合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动作示意图,显示紧迫装置连接支撑座与承载件的状态。
图5及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动作示意图,显示锁定装置锁接锁杆组的状态。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分解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图。
现在结合上述各附图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首先,请参阅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防盗锁10,是由一支撑座12、一承载件14、一紧迫装置16及一锁杆组18所构成。
该支撑座12,具有一开口朝下的中空盘状底座22,一中空支撑杆24,一体成型立设于该底座22顶侧轴心处,该支撑杆24内侧并与底座22底侧相通,该支撑杆24顶端设有一相对轴向倾斜适当角度的第一抵接面26;
该承载件14,具有一适当长度的中空承杆27,其内是具有一容置部28,该容置部28内径略大于该支撑杆24外径,一套筒30,一体成型于该承杆27顶端,该套筒30的轴向是垂直该承杆27,一锁定装置32,是公知的锁具,此处不予赘述其详细构造,固设于该套筒30一侧,一板状挡块34,固设于该承杆27一侧并对应该套筒30一端;该承载件14是以该承杆27套置于支撑杆24上;
该紧迫装置16,具有一中空塞置块36,置于该容置部28内而位于支撑杆24顶端,其外径略小于该容置部28内径,底端设有一第二抵接面38,该第二抵接面38是互补地抵接该第一抵接面26,该塞置块36内侧并一体成型架设有一管状螺接部40,该螺接部40内设有螺纹42,一锁件44,是螺栓,自该底座22底侧穿置于该支撑杆24内并螺接该螺接部40;该紧迫装置16是用以连结该支撑座12与承载件14,并可调整该承载件14相对该支撑座12的高度;此外,实务上,该塞置块36也可设为实心,此时,该螺接部40是一螺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徐鸿诚,未经徐鸿诚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920482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