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更换的行李箱角轮构造无效
申请号: | 99208329.X | 申请日: | 1999-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371846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4-05 |
发明(设计)人: | 郭忠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乔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5/14 | 分类号: | A45C5/14;A45C13/38;B60B33/00 |
代理公司: | 沈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勇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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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更换 行李箱 构造 | ||
1.一种可更换的行李箱角轮构造,包括:
一角轮外基座;
一设于外基座下端的轮体及轮轴,其特征为,该外基座于轮轴的外侧附近设置一嵌合凹部及一与该嵌合凹部呈互补几何形状的嵌锁块,该嵌合凹部的两侧由下而上分别设置一道导引凹槽,于两导引凹槽之间设有一轮轴的轴孔,该轴孔的一侧设有一弹性扣指,而该嵌锁块对应于上述嵌合凹部的导引凹槽的两侧分别形成一导引突部,使该嵌锁块可以由下而上滑入该嵌合凹部内,该嵌锁块对应于该弹性扣指的位置处设有一可扣止该弹性扣指的扣持凹部,且该扣持凹部内具有一解除扣孔,可通至嵌锁块的外表面,当该嵌锁块由下往上扣入该嵌合凹部至定位后,该弹性扣指适可扣止于该嵌锁块的扣持凹部的内而定位固定,因而使该嵌锁块可档止行李箱角轮轮轴的松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的行李箱脚轮构造,其中,该设于嵌合凹部内的弹性扣指,其下端为固定端,而其上端为自由端,俾便于扣止于嵌锁块所对应的扣持凹部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的行李箱角轮构造,其中,该嵌锁块顶面平面部与上述弹性扣持的扣持凹部之间形成一导引倾面,以便嵌锁块由下而上扣止嵌合凹部时,易于导入正位而扣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的行李箱角轮构造,其中,该嵌锁块与该轮轴的轴帽部相接触处,设有一可导入轴帽部的U形圆凹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更换的行李箱角轮构造,其中,该嵌锁块的外部设有解除扣孔,可直通该嵌合凹部的弹性扣指的自由端,以便由外部藉一尖状物伸入该解除孔即可解除该弹性扣指之扣止于嵌锁块的扣持凹部,而达成更换角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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