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拖轨式收折机构无效
申请号: | 99208423.7 | 申请日: | 1999-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37186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4-05 |
发明(设计)人: | 傅仁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豪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46/00 | 分类号: | A47B46/00;A47B5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黄健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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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拖轨式收折 机构 | ||
1、一种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滑轨组,由一固定轨及一移动轨构成,其中固定轨在长轴向上形成有一容置空间,而移动轨则设有滑移部;
第一滑轮,设置在固定轨的一端侧面,为移动轨在与固定轨组设后其移动的凭籍,而在第一滑轮与容置空间之间还形成有一转动空间,
第二滑轮,设置在移动轨的一端侧面,与滑移部间也形成有一转动空间,且第二滑轮与第一滑轮位于相对端及相对的侧面,并可于前述固定轨的容置空间内运动;
一固定元件,设置在固定轨的适当位置并突出于容置空间内,可限制第二滑轮在容置空间内的运动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该移动轨在滑移部近第二滑轮的一端设有一垂直于滑移部方向的导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该移动轨在设置有第二滑轮的一端设有一用以限制移动轨相对于固定轨的仰角的控制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固定轨在设置第一滑轮的另端设有一可限制第二滑轮的另端位移的缓冲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固定轨在上、下两侧设有平行的第一垣部及第二垣部,该第一垣部并朝第二垣部方向弯折有抵缘,而移动轨的导部则与该抵缘相接触,并可沿抵缘稳定移动,且所述固定元件设置在该第一垣部的适当位置并突出于容置空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滑轨组包括有以对称结构设置的二组,而每一滑轨组包括有一固定轨及一移动轨,固定轨在长轴向形成有一容置空间,而移动轨则设有滑移部与架板部,在二相对移动轨的架板部上搭设有一用以架设斜置物的置物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移动轨在滑移部近第二滑轮的一端设有一垂直于滑移部方向的导部。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移动轨在设置有第二滑轮的一端设有一用以限制移动轨相对于固定轨的仰角的控制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固定轨在设置第一滑轮的另端设有一用以限制第二滑轮的另端位移的缓冲体。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固定轨在上、下两侧设有平行的第一垣部及第二坦部,该第一垣部并朝第二垣部方向弯折有抵缘,而移动轨的导部则与该抵缘相接触,并沿抵缘稳定移动,且所述固定元件设置在其中一侧或两侧的该第一垣部的适当位置并突出于容置空间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拖轨式收折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收折机构进一步包括有一垂直于移动轨设置的水平支撑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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