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锥体三角形警示器无效
申请号: | 99210784.9 | 申请日: | 1999-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23942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30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志平 |
主分类号: | G09F7/20 | 分类号: | G09F7/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52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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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锥体 三角形 警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锥体三角形警示器,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交通道路安全,汽车发生事故及拖车、工程施工中的警示标志或装置。
目前,现有的警示器基本是单一面的标志,(例如实用新型专利:中国CN2287740Y)。它只能正面方向起作用,尤其是在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警示不够明显,再者携带也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其上设有红色反光圆球和磁铁座的可折叠的锥体三角形警示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主要由反光圆球(1)、拉杆(2)、固定板架(6)、立柱支架(10)、磁性底座(15)组成,其特征在于:拉杆(2)的顶端固接有反光圆球(1),拉杆(2)穿过固定板架(6)与移动管(14)旋拧连接,移动管(14)的底部固接有磁性底座(15),三根立柱支架(10)的一端分别通过销钉(11)与固定板架(6)连接,每根立柱支架(10)的中部分别通过连接套(4)、弹簧板支杆(7)和销轴(8)与拉杆(2)活动连接,立柱支架(10)之间设有贴面(17),立柱支架(10)上设有反光材料板框(18),立柱支架(10)的下部设有反光材料(19)。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它为三棱锥体形,顶部有一个红色反光圆球,警示明显,任何方向都能看到,磁性底座上下可调,固定使用方便,可折叠,便于携带。
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的实施例及附图给出。
图1、图2、图3为立体结构图,图4为主视图。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装置细节及工作情况。
该警示器主要包括反光圆球1、拉杆2、固定板架6、立柱支架10、磁性底座15组成,拉杆2的顶端固接有红色反光圆球1,拉杆2穿过固定板架6与移动管14旋拧连接,移动管14的底部固接有磁性底座15,磁性底座15可通过旋拧移动管14调节上下高度,三根立柱支架10的一端分别通过销钉11与固定板架6连接,每根立柱支架10的中部分别通过连接套4、弹簧板支杆7和销轴8与拉杆2活动连接,组成三角支架,整个支架可随着拉杆2作用下开、合,立柱支架10之间设有贴面17,每个贴面17上都印有反光惊叹号的软性材料警示标志,立柱支架10上设有反光材料板框18,立柱支架10的下部设有反光材料19,反光材料板框18和反光材料19的设置使得警示更明显。
再请参阅图3所示,收拢时,先将顶部反光圆球1往下按,使拉杆2带动弹簧板支杆7收拢立柱支架10,往上折起底边反光材料19,把磁性底座15推到(图1)开口滑道16在定位销12处再扣上绑带21即可。
正面效果请参阅附图4(主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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