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打火机改良构造无效
申请号: | 99211078.5 | 申请日: | 1999-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23736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4-12 |
发明(设计)人: | 庄庆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庄庆忠 |
主分类号: | F23Q2/16 | 分类号: | F23Q2/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科园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亚军,樊炳章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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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打火机 改良 构造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置放香烟、雪茄架、可环绕点火的打火机改良构造。
通常,以往一般抽雪茄时,因为雪茄最外层是以烟叶直接包裹而成,其上并不似一般香烟制设有滤嘴可供直接使用,因此抽雪茄前必须先在雪茄一端开设一吸烟口,所以必需使用雪茄刀,将雪茄一端切设一圆形的吸烟口,而通常雪茄的管径较香烟粗很多,故一般打火机只能将雪茄的吸烟口下侧缘点燃,造成雪茄头端燃烧不平均,不但会影响到雪茄的风味,更会造成雪茄烟的燃烧不完全;另外,若配合雪茄实际使用情形时,一般使用者都会取用一支雪茄在身旁,且因雪茄燃烧吸食的时间很长,故置放点燃的雪茄的位置十分重要,若是没有适当的置烟器具,不但可能会烧毁物件,尚且会让雪茄使用者无法空出双手,进行其他的工作,故常用打火机在仔细的再探讨后,不难发现其中仍存在着有极大待改进的缺陷。
常用的打火机构造,请参阅图1所示,此种常用的打火机构造在点火时,首先旋转滑轮(10),使打火石点燃出火口(11),再以单火源(12)由下向上燃灼香烟、雪茄,此种常用的打火机构造虽已在市面上流通许久,但在实施运用时,仍具有下列问题:
其一,因此种常用的打火机构造并没有适当的置烟设计,故香烟、雪茄无处置放,不但可能会因使用者随意置放而烧毁物件,尚且会让雪茄使用者无法空出双手,进行其他的工作;
其二,此种常用的打火机构造是以出火口(11)上的单火源(12)由下向上烧灼香烟、雪茄,故无法完全将雪茄烟烟头平均的点燃,造成雪茄烟的燃烧不完全的问题;所以,针对以上缺陷,在求理想、实用与进步的今日,诚为一极待努力追求改善的目标。
有鉴于此,本案创作人乃经详思细索,并积多年从事各种打火机具与相关雪茄附属用具的贩售、研究、开发的经验,终而得以开发出一种具有置放香烟、雪茄架、可环绕点火的打火机改良构造。
本实用新型的首要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置放香烟、雪茄架的结构的打火机改良构造,本实用新型在打火机机壳正反面上各设置出一凹槽,用以置放香烟与雪茄烟,使用者不会再因随意置放烟头而烧毁物件,且可让雪茄使用者空出双手,进行其他的工作。
本实用新型的次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环绕点火的打火机改良构造,本实用新型的出火口设置有一正向火源与一斜向火源,使雪茄烟头在点火时可被火源包裹,并将雪茄烟烟头平均的点燃;故本实用新型确实是一种可环绕点火的打火机改良构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打火机改良构造,是由一打火石组、一出火口、一盖体与一打火机壳体所组合而成,该打火机壳体内具燃烧原料,并位于最下方,而凸出的打火石组位于打火机壳体上方,该出火口则设置在 打火石组旁,并且该盖体外形是对应打火机壳体,可将打火石组与出火口封闭在其内;其特征在于:该盖体与打火机壳体在相配合的其中一面上,设置出一可容置雪茄烟杆的圆滑曲线凹槽,且在该出火口的上方出口旁,再穿设一位于侧壁的通孔,并使火源由上方出口与侧壁的通孔一同出火。该盖体与打火机壳体可在相配合的正反面都设置出可容置雪茄烟杆的圆滑曲线凹槽。该出火口也可在上方出口外套设一具有二不同向通孔的封闭管体,并使火源由上方出口至封闭管体内,且会由封闭管体上不同向之二通孔向外冒出。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是在打火机机壳正反面上各设置出一凹槽,用以置放香烟与雪茄烟,并且在本实用新型出火口设置出一正向火源与一斜向火源,使雪茄烟头在点火时可被火源包裹,并将雪茄烟烟头平均的点燃;故本实用新型确实是一种具有置放雪茄架、可环绕点火的打火机改良构造;
有关本实用新型为达成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及其他功效,兹列举一较佳实施例并配合图式详细说明如后,相信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及其他优点,当可由此得一深入而具体的了解。
图1是现有技术打火机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打火机的立体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仰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出火口的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出火口剖视图。
图中:
(10)滑轮 (11)出火口
(12)单火源 (20)打火机壳体
(21)打火石组 (22)出火口
(23)盖体 (24)上方出口
(25)凹槽 (26)通孔
(30)封闭管体 (31)通孔
现以较佳实施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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