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垃圾碳化炉无效
申请号: | 99211704.6 | 申请日: | 1999-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374756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4-19 |
发明(设计)人: | 黄鸿照;李里鹏;李忠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鸿丰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0 | 分类号: | F23G5/00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尹文涛 |
地址: | 528403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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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 碳化 | ||
1一种垃圾碳化炉,包括炉体(1),其特征在于在炉体(1)上设有热风加热室(2)和热空气室(3),热风加热室(2)开有通道与热空气室(3)连通,在热空气室(3)内装有一个可回转的碳化装置(5),可回转的碳化装置(5)包括有碳化筒(6),其中碳化筒(6)为圆形筒体,在筒体内设有导料板(13)和抄板(14),在筒体的前端设有进料口(15),后端设有出料口(16),在碳化筒(6)的后端设有热风入口(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碳化炉,其特征在于热风入口(17)设在碳化筒(6)与后支承套(10)连接的部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碳化炉,其特征在于在碳化筒(6)的前、后分别装有前支承套(9)和后支承套(10),在前、后支承套上分别设有回转导向圈(11),在支承座(7)上设有可转动的支承滚子(12),碳化筒(6)通过回转导向圈(11)压在支承滚子(12)上使之被支承座(7)支承,并且由于前后支承座(7)水平高低不一样,使得碳化筒(6)倾斜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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