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纸竹复合卫生筷无效
申请号: | 99212151.5 | 申请日: | 1999-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23683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15 |
发明(设计)人: | 李超;程云华;李华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超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熊赣荣 |
地址: | 333000 ***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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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复合 卫生筷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可方便就餐的一次性纸竹复合卫生筷,其特征在于该筷是由二根截面为矩形、圆形或菱形的细长条竹质内筋(1)及其纸质外包层(2)复合构成的。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纸竹复合卫生筷,其特征在于该筷上顶端10~20mm处均为连体状,而在筷杆中部及下端则留有一条0.5~3mm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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