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以后视的眼镜无效
申请号: | 99212973.7 | 申请日: | 1999-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2375976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4-26 |
发明(设计)人: | 刘景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景 |
主分类号: | G02C7/14 | 分类号: | G02C7/14 |
代理公司: | 石河子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伯勤 |
地址: | 833200 新疆维吾***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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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以后 眼镜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眼镜,尤其是一种可以后视的眼镜。
目前的眼镜只能前视,不能直接看到身后的物体,在走路或骑自行车时要了解身后的情况须经常回头,很不方便,而如司机人员则只能借助反光镜来观察身后的情况,否则应得回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因而有人设计出了带有反光镜的帽子、眼镜,均是在现有眼镜侧面再增加一反光镜等,但由于其结构上的不合理,携带不方便,难以推广应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上更加合理,与现有眼镜一样携带方便的能够后视的眼镜。
本实用新型包括眼镜架、镜腿、前视镜片、镜片外框,其特征在于在前视镜片的外侧的镜片外框内设有后视反光镜,该后视反光镜与前视镜片形成5~25°的夹角。
上述的后视反光镜可设于前视镜片的前部,也可与前视镜片设于同一镜框内的外侧。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与现有眼镜一样携带方便、不必扭头就能观察身后情况的优点。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图1府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参见附图,本实用新型包括眼镜架(4)、镜腿(1)、前视镜片(3)、镜片外框(5),在前视镜片的外侧的镜片外框内设有后视反光镜(2),反光镜上镀有反光膜,该后视反光镜与前视镜片形成5~25°的夹角,后视反光镜可以设于前视镜片的前部,也可与前视镜片设于同一镜框内的外侧。
实施例1(图3):前视镜片与后视反光镜设于同一镜框内,前视镜片占镜框的三分之二,后视反光镜与前视镜片成5~15°夹角且角度可调整。
实施例2(图4):后视反光镜设于前视镜片的前部,前视镜片为一完整镜片。
实施例3:与实施例2相比本实施例的不同在于,前视镜片占镜框的三分之二,后视反光镜与前视镜片成5~15°夹角且角度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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