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出租汽车报险标志灯无效
申请号: | 99213724.1 | 申请日: | 1999-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2371075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29 |
发明(设计)人: | 焦建岭;陈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焦建岭 |
主分类号: | B60Q1/52 | 分类号: | B60Q1/52;B60Q1/4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兴园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蕴 |
地址: | 10005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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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出租汽车 标志 | ||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安全防护技术领域,具体说是涉及到一种当出租汽车司机在运营中受到歹徒侵害时能发出遇险求救的灯光信号的装置。
出租汽车是大都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都市人出行时较好的代步工具。现有出租汽车标志灯是出租汽车的重要标志之一,只有在夜间运营时,才以其灯的开、闭来显示无客(空车)和有客,但是当司机的人身和车辆安全遇到危险时,标志灯就不起作用了。司机孤立无援,无法向外发出警报,外界也无法知道危害出租汽车的案件正在发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出租汽车司机受到危害时能及时发出危险求救灯光信号的出租汽车报险标志灯。该装置安装简便,成本低,操作灵活可靠。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方案是在传统的标志灯的基础上,增加其报险功能。出租汽车标志灯由标志灯外罩1,显示灯2,空车显示牌3,保险丝4及电瓶5组成。该标志灯只能表示在夜间运营时,显示灯2亮时表示空车无乘客,灯不亮时表示有乘客。白天标志灯放在车顶上,标志着本车为出租汽车。汽车司机在遭遇歹徒时却无法向外界报警求救。我们在汽车的标志灯罩1内加进负责报险的一套独立的电路。它由红色灯罩6,报险灯7,汽车闪光器8及开关9串联而成,其电源线一根直接接在电瓶5火线端(正极)上,另一根接在电瓶5的负端与原有标志灯电路并联。只有当司机受到歹徒胁迫时,只要顺手将开关9打开,在车顶上的报险标志灯就会发出闪动的红色求救灯光,引起公安警察、同行及路人的注意,该司机则不会处于孤立无援的地步,而得到及时救助。
本实用新型经过试验,效果很好,增加了出租车司机们团结一心,共同对待歹徒的凝聚力和安全感,使国家财产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护。该电路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安全可靠,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实施例予以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有报险功能的标志灯电路原理图。
图1为有报险功能的出租车标志灯电原理图。它由灯罩1,显示灯2,空车显示牌3,保险4及电瓶5串联组成。并且还加进了一套独立的电路,它由红色灯罩6,报险灯7,汽车闪光器8及开关9串联而成。其电源线直接接在电瓶5两极柱上,与标志灯电路并联后组成带报险的标志灯。只要电路联接无误,就能正常工作。该标志灯由底部的磁铁吸附在车顶铁皮上。当夜间来临时,随空车显示牌3的空车灯亮,标志灯2也同时点亮,表示该车无乘客。当有客时,空车显示牌3按下,空车灯灭,则标志灯2也灭。其带报险功能的独立电路部分,由开关9控制,不受点火开关的影响,只能是在司机受到歹徒胁迫时,司机才能顺手将开关9打开。发出遇险求救的红色闪光讯号,争取他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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