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折叠的手提篮无效
申请号: | 99214750.6 | 申请日: | 1999-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23778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5-17 |
发明(设计)人: | 林振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振辉 |
主分类号: | A45C5/10 | 分类号: | A45C5/10;A45C1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万学堂 |
地址: | 台湾省欣生***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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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折叠 提篮 | ||
1.一种可折叠的手提篮,包括提手(1)、托盘(2)和框架(3),其特征在于:框架(3)中间开有通孔(6或8),托盘(2)上挖有凹槽(7或9),在框架(3)和托盘(2)两端中部设有连接杆(4),连接杆(4)的一端与框架(3)在铰接轴(5)处铰接,连接杆(4)的另一端与托盘(2)在铰轴(51)处铰接,在框架(3)一边的两角的上面分别固设有于连接耳(31),该连接耳(31)铰接在提手(1)的铰接轴(11)处,在托盘(2)一边的两角的上面分别固设有于连接耳(21),该连接耳(21)铰接在提手(1)的铰接轴(12)处,连接杆(4)带动框架(3)和托盘(2)分别绕铰接轴(11)和铰接轴(12)同步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的手提篮,其特征在于:在对称于提手(1)的两边各设有一托盘(2)和一框架(3),两个框架(3)和两个托盘(2)分上下两层对称铰接在提手(1)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的手提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铰接轴为铆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的手提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3)是矩形架,中间开的通孔是1个以上的方洞(8);托盘(2)是矩形盘,中间挖出的凹槽是1个以上的方形凹槽(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的手提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3)是矩形架,中间开有的通孔是1个以上的圆洞(6);托盘(2)是矩形盘,中间挖出的凹槽是1个以上的圆形凹槽(7)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叠的手提篮,其特征在于框架(3)中间开设的通孔是2~4个方洞(8);托盘(2)中间挖出的凹槽是2~4个方形凹槽(9)。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折叠的手提篮,其特征在于:框架(3)中间通孔是2~4个圆洞(6);托盘(2)中间的凹槽是2~4个圆形凹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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