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对外照明手提移动电话无效
申请号: | 99220354.6 | 申请日: | 1999-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2369425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15 |
发明(设计)人: | 张国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国祥 |
主分类号: | H04M1/22 | 分类号: | H04M1/22 |
代理公司: |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郑小军 |
地址: | 26601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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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对外 照明 手提 移动电话 | ||
本实用新型属于对手提移动电话的改进。
本实用新型作出以前的手提移动电话只设置短暂照亮屏幕和键盘的装置;没有设置对外照明的装置。但人们在使用电话时,通常要翻看电话本或其它东西,但在光线不好的地方、黑夜。同时又无法照明的地方,就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同时移动电话的普及率也越来越多;而同时人们又不方便经常带手电筒等照明设备。于是就越来越强烈的有了在经常携带的移动电话上增加对外照明设备的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设置对外照明设备的手提移动电话。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带电筒的手提移动电话,它包括手提移动电话,该手提移动电话的外壳置有发光装置和该发光装置的开关。
所述的对外照明手提移动电话,发光装置的发光体置于外壳的顶端,开关置于外壳的前面板或后面板或侧壁。
所述的对外照明手提移动电话,发光装置是发光体和开关串联后联接电源。
所述的对外照明手提移动电话,发光体的功率是0.5-8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在手提移动电话上设置对外照明的发光装置。这样就充分发挥了手提移动电话随身携带的特点,在需要照明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使用。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后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照明部分电路示意图。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对外照明手提移动电话,它包括手提移动电话,该手提移动电话的外壳置有发光装置(1)和该发光装置的开关(2)。发光装置的发光体(3)置于外壳的顶端,开关置于外壳的前面板或后面板或侧壁,本实施例将开关置于前面板。发光装置是发光体和开关串联后联接电源。发光体的功率是0.5-8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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