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割草机无效
申请号: | 99223426.3 | 申请日: | 1999-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2385511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7-05 |
发明(设计)人: | 宋世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秉峰 |
主分类号: | A01D34/66 | 分类号: | A01D34/66;A01D34/73 |
代理公司: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崔东卫 |
地址: | 114011 辽宁省高速公***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割草机 | ||
1、一种割草机,主要包括带有液压传动机构的机动车(1)所组成,其特征在于在机动车(1)前方连接一个向机动车一侧横向延伸的横梁(4),横梁上安装有两个液压缸,两液压缸上分别连接一个托架(6、5),每个托架(6、5)的下端各安装一个回转器(61、51),并在回转器(61、51)的轴上连接有刀具(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前托架(6)的下端向外伸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在前托架(6)的中部水平连接一个外托架(7),在外托架(7)的端部安装一个在竖直面上旋转的回转器(71),并在回转器(71)上连接有刀具(8)。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刀具(8)连接在刀盘(52、62、72)的圆周上,并通过刀盘(52、62、72)将刀具(8)间接地连接在相应的回转器(51、61、71)的轴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刀具(8)是由弹簧钢丝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在机动车(1)的前方安装一个升降架(2),在升降架(2)的一侧固定有一对耳座(31),通过销轴(32、33)及耳座(31)将横梁(4)连接在升降架(2)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在机动车(1)的前方安装一个升降架(2),在升降架(2)的中心及两侧固定有三对位于同一高度的耳座(24、25、22),位于中间的耳座(24)通过销轴(23)与一支臂(3)的一端连接,再通过销轴(21)与两侧中的一个耳座(22)相配合将支臂(3)固定在升降架(2)上,在支臂(3)另一端的竖直面上固定有一对耳座(31),通过销轴(32、33)及耳座(31)将横梁(4)连接在支臂(3)上。
8、根据权利要求1、6或7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机动车(1)采用叉车。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在机动车前方升降架(2)的下方安装一个带有横向滑道的挂架(27),在挂架上安装一个沿滑道向两侧滑动的配重箱(26)。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在机动车的液压管路上利用快速接头连接一个液压剪。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王秉峰,未经王秉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9223426.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