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无效
申请号: | 99229382.0 | 申请日: | 1999-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239260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23 |
发明(设计)人: | 郑禄庆;贡明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伟江建材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2C13/04 | 分类号: | B02C13/04 |
代理公司: | 扬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荣亮 |
地址: | 2252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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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逆 反击 破碎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破碎机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对煤的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
焦化厂炼焦用煤需要进行破碎,目前广泛使用的锤式破碎机,由于其结构上的一些问题,使用中存在以下一些缺点:(1)锤式破碎机可拆卸壳体采用螺栓连接,当需要维修或更换壳体内易损件时,需将螺栓拆卸下来,给维护、维修工作带来较大的麻烦;(2)壳体内设置有篦板,当物料含水率>9%时,极易造成堵料现象;(3)壳体内的转子由轴、轴上套置的锤盘和锤盘一周设置的整体锤头构成,同一轴线上的锤头均经长销轴固定,这样在维护轴中部附近的锤头时必须拆卸长销轴,而且锤头为整体结构,一旦锤头工作部分损坏,则需更换锤头整体,造成较大的浪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针对现有锤式破碎机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维护方便,破碎率高,对被破碎物要求低和使用成本低的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包括壳体、壳体内的转子和转子上方的进料口的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壳体以转子轴向中心为界分成两部份,各部分壳体沿轴向两侧分别设置有液压传动装置,转子轴向固定的锤盘上的各锤头组件呈螺旋线排列,每锤头组件由一端销接在锤盘上的锤柄和锤柄另一端销接的锤头构成,转子轴一端与可逆电机轴连接。
本实用新型将壳体自转子轴向两侧分成两部份,并设置液压传动装置,当需要安装、调试和维护时,通过控制液压传动装置,壳体即可轻松地任意开启和闭合,方便了操作者的工作,省时、省力、效率高,各锤头组件螺旋线排列,提高了打击效率,省去了原有的蓖板,消除了物料堵塞现象,煤的含水率在<14%的情况下,破碎率在原85%的基础上还提高10个百分点,锤头组件由原来的整体结构设计成锤头和锤柄的销接组合,锤头损坏时只需更换锤头,再加上采用可逆电机,转子可反向旋转,既有利于破碎,又提高了锤头的利用率,降低了使用成本。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转子轴向结构示意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转子A向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是壳体,2是传动装置,3是进料口,4是转子,5是转子轴,6是锤盘,7是锤头,8是锤柄,9是短销轴,10是销轴,11是轴承座。
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由转子4、转子轴向两侧的壳体1,转子4上方的进料口3和转子轴5一端连接的可逆电机构成,两部分壳体1沿轴向两侧分别设置液压传动机构2,转子4由转子轴5、转子轴5两端套置的轴承座11、转子轴上套置的锤盘6、各锤盘6上经短销轴9固定锤头组件,锤头组件呈螺旋线排列,锤头组件由锤头7和经销轴10销接的锤柄8组成,锤头7损坏时,拨掉销轴10即可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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