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油罐无效
申请号: | 99231605.7 | 申请日: | 1999-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23796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5-24 |
发明(设计)人: | 袁光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袁光海 |
主分类号: | F17C7/04 | 分类号: | F17C7/04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黄首一 |
地址: | 610017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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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油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具,特别是供给燃烧炉燃料的燃油罐。
已有的燃油罐,有罐装压力液化气的液化气罐,使用中罐体内须保持高压力,液化气在常温下减压气化输出,供给燃具燃烧。由于压力高,易爆炸,安全性差。此外,由于在使用时燃油罐及其内的燃油均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燃油中的杂质沉积在罐底,致使罐底部的燃油杂质含量增高,不能气化,不能使用,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必须清除,否则使液化气的罐装量降低。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用时罐底不会沉积杂质油的燃油罐。
本实用新型在燃油罐中,采用与气腔相通的雾化管,与雾化管连通并伸至罐体底体的液管来实现其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燃油罐(参见附图),包含罐体(1)、罐体上的加料器(2)、控制阀(5),有与控制阀的进口端连通的雾化管(7),该雾化管有与罐体上部的气腔连通的气孔(8),在雾化管的下端连通有伸至罐体底部的液管(9),液管的下端有进液口(10)。
上述的雾化管(7)与液管(9)相套接。
本雾化罐,罐装能在常温常压下气化的燃油,如炼油厂碳5废轻油,罐装燃油后,应使罐体下部液腔为燃油液,罐体上部气腔中为已气化的燃油气。本雾化罐在输送压力约0.1MPa的低罐压下使用,当开启控制阀时,燃油罐底部的燃油液经进液口、液管进入雾化管,与经气孔进入雾化管的燃油气混合而成燃油雾化气,然后经控制阀供给燃具燃烧。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结构,使其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效果。
一、本实用新型的雾化管和液管结构,由于从罐底部取出燃油液与燃油气混合,即将逐渐沉降于罐底部的含杂燃油与燃油气混合使用,从而既能保证燃油的燃烧,又能使燃油全部投入使用,不会由于杂质的沉淀而产生不能燃烧的杂质油而被废弃,使资源到得充分利用。
二、本实用新型的燃油罐使用时内压较低,只需具备较低的输送压力,具有安全性高的优点。
三、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维修方便。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城乡居民广泛应用,特别是边防部队及企事业机关使用,并与燃油燃烧器配套使用。
下面,再用实施例及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说明。
附图的简要说明。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燃油罐的结构示意图。
实施例1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燃油罐,如附图所示。由罐体、控制阀、雾化管等构成。
上述的罐体1,采用通常的燃油罐的罐体结构,在罐体顶部装有通常的加料器2。当盛装燃油后,下部形成液腔3,上部形成气腔4。
上述的控制阀5,采用通常的流量调节阀,安装在罐体的顶部。控制阀的出口端装有通常的管接头6,管接头与通向炉具的燃烧器的输送管(图中未表示)。
上述的雾化管7,呈直管结构。雾化管上端与控制阀的进口端接通。雾化管的中部有与罐体上部的气腔4相通的气孔8。雾化管的下端与液管9套接连通。液管的下端有与罐体的液腔3连通的进液口10。上述气孔的孔径、液管的管径、进液口的口径分别根据燃油液、燃油气的混合比及其流量来确定。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罐装炼油厂碳5废轻油,淡黄色,密度<0.7。使用时优于天然气及液化气,不会产生杂质油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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