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烤箱无效
申请号: | 99235172.3 | 申请日: | 1999-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3636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2-16 |
发明(设计)人: | 何顺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顺德市伟仕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1 | 分类号: | A47J37/01 |
代理公司: | 广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本谦 |
地址: | 528305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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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烤箱 | ||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热烹调器,特别是一种改进的电烤箱,适合于家庭使用。
电烤箱是一种烘烤食品的烹调器,由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已逐步受到人们的欢迎。电烤箱主要由箱体和电热棒组成,通过温度调节器来调温度。在已有技术中,电烤箱均为长方体结构,为了提高热效率,其结构都十分紧凑,厚度和高度都比较小。因此,这种电烤箱比较适合烘烤点心或体积不太大的食物。若要制作圆形旦糕或意大利薄饼之类的直径较大而比较薄的食品就比较困难。如果将电烤箱的厚度加大,必然增加电耗,对烘烤点心之类的食品时又造成浪费,而且电烤箱的外观形象又不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在电耗增加不多的情况下,可烘烤直径较大而比较薄的食品,结构紧凑的电烤箱。
上述任务是这样实现的:该电烤箱包括有箱体,电热棒,其特征在于在箱体的后壁上设有一个与箱体内腔连通的弧形外凸坑,该外凸坑的底面不高于下托板,顶面不高于上电热棒,箱门至外凸坑后端的深度不大于箱体内腔的宽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实现:该电烤箱箱脚的后端有一延伸段,该延伸段的长度不小于外凸坑外凸的厚度。以防移动动电烤箱时不注意把外凸坑后壁碰坏。
从上述改进可知,由于设置了外凸坑,只要比门宽度小的较大的圆碟就可放入烘烤箱内,而所增加占的体积并不太多,电耗也不明显,从而解决了现有烘烤箱之不足。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可烘烤比现有电烤箱厚度要大的圆形食品的特点,而且结构紧凑,容易实施,还保留了原有美观的外型。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开门状态主视图。
图2为图1中沿A-A线的剖视图。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弧形外凸坑2可单独冲压而成,然后再紧固于箱体1后壁对应的长方孔上,亦可与后壁一起冲压而成。为了减少增容量,降低电耗,外凸坑2的底面以稍低于下托板3为好,其顶面亦不要高于上电热棒4,外凸坑2的深度以箱门5至外凸坑2后端的深度不大于箱体1内腔宽度为合适。外凸坑2的后壁为圆弧过渡。箱脚6与其延伸段7一起以橡塑材料一起注塑而成。
本实用新型适合家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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