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三折伞拉簧骨架无效
申请号: | 99239876.2 | 申请日: | 1999-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239667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9-20 |
发明(设计)人: | 金祚献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帅哥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19/10 | 分类号: | A45B19/10;A45B25/02;A45B25/2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永武 |
地址: | 322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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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三折伞 拉簧 骨架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骨架,尤其涉及一种三折伞拉簧骨架。
现有的三折伞所使用的骨架结构如图3所示,骨架1′主要包括内主骨2、副主骨3、内支骨4、中主骨5、拉杆6、象头7以及外主骨8。在这种结构中,象头7的一端通过销钉9而与拉杆6活动连接,象头7的另一端与外主骨8固定连接,象头7的中间部通过销钉10而与中主骨5活动连接,这种结构在实际使用时,由于象头7的一端通过销钉9而与拉杆6活动连接,故抗风能力差且伞面容易外翻。
鉴于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抗风性能良好而不易使伞面外翻且收撑自如的三折伞拉簧骨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三折伞拉簧骨架包括内主骨、副主骨、内支骨、中主骨、拉杆、象头以及外主骨,还包括拉簧、包头及活动接杆,所述象头的一端与中主骨固定连接,所述象头的另一端通过销钉而与所述包头的一端的在离其末端一定距离处活动连接,所述包头的另一端与所述外主骨固定连接,在所述包头的一端的靠近末端处通过销钉与所述活动接杆的一端相连接,所述活动接杆的另一端通过销钉与所述拉簧的一端相连接,所述拉簧的另一端与所述拉杆的一端相连接。
下面结合附图对一较佳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特点和优点。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三折伞拉簧骨架未撑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I的放大后的局部剖视图。
图3是现有三折伞骨架的结构示意图。
首先参看图1,本实用新型的三折伞拉簧骨架1包括:内主骨2;副主骨3;内支骨4;中主骨5;拉杆6;象头7以及外主骨8;并具有包头11、拉簧12及活动接杆13(参考图2)。其中,如图2所示,象头7的一端7a与中主骨5固定连接,象头7的另一端7b通过销钉10而与包头11的一端11a的在离其末端一定距离处活动连接,包头11的另一端11b与外主骨8固定连接,在包头11的一端11a的靠近末端处通过销钉9与活动接杆13的一端相连接,活动接杆13的另一端通过销钉14与拉簧12的一端相连接,拉簧12的另一端与拉杆6的一端相连接。
另外,将中主骨8的横截面形状设成凹槽形,当将本实用新型的三折伞拉簧骨架1撑开时,使与拉杆6连接的拉簧12受到拉杆6的拉力而在中主骨5的凹槽内进行拉伸,最后通过活动接杆13紧拉与外主骨8固定连接的包头11,使外主骨8受到拉力并绕销钉10转动而远离中主骨5,骨架1被撑开(图示省略)。当收拢三折伞拉簧骨架1时,拉簧12自然复原并在中主骨5的凹槽内滑动,外主骨8受到拉簧12的拉力被解除,外主骨8绕销钉10而自然向中主骨5靠拢,骨架1就成为图1所示的收拢状态。
在上述实施例中,包头11是与外主骨8固定连接的,但也可将它们设成一体。即取消包头11,在外主骨8的一端上开设一通孔,通过销钉10而直接与活动接杆13连接。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三折伞拉簧骨架的结构,由于通过活动接杆13的两端分别通过销钉14、9而连接拉簧12的一端和包头11的一端,并且包头11的另一端与外主骨8固定连接,拉簧12的另一端与拉杆6的一端相连接,故当本实用新型的三折伞拉簧骨架1被撑开后,外主骨8因受到拉簧12的拉力而难以绕销钉10转动地向中主骨5收拢,抗风能力增强,从而不易使伞面外翻,且由于拉簧12是在中主骨5的凹槽内进行拉伸、滑动的,故骨架1能获得收撑自如、造形美观的效果。另外,可适合于铝合金或钢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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