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煤钻钻杆无效
申请号: | 99246622.9 | 申请日: | 1999-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395026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9-06 |
发明(设计)人: | 张峰山;秦福志;于志东;晁雍墙;田峰;徐化群;张云荣;于建国;贾永宪;张成峰;刘玕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峰山 |
主分类号: | E21B17/00 | 分类号: | E21B17/00 |
代理公司: | 枣庄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魏成建 |
地址: | 2775***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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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煤钻 钻杆 | ||
1、一种电煤钻钻杆,包括前部的螺旋杆(5)、后部的尾杆(3);螺旋杆前部带有圆柱孔(7)、卡槽(8)及一固定通孔(6);尾杆(3)包括圆柱杆(2),其特征在于:圆柱杆(2)与螺旋杆(5)前部的圆柱孔(7)相对应,尾杆(3)上还带有一与螺旋杆前部相对应的锁定结构,该锁定结构可使该电煤钻钻杆上尾杆与另一电煤钻钻杆上螺旋杆沿轴向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煤钻钻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结构为在所述圆柱杆后部上开有一与所述固定通孔(6)相对应的横向锁定通孔(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煤钻钻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结构包括所述圆柱杆(2)与所述螺旋杆(5)之间的卡台(4)、圆柱杆(2)后部带有的一周圈凹槽(1);卡台与所述螺旋杆(5)前端的卡槽(8)相对应,凹槽与所述固定通孔(6)相对应;螺旋杆、卡台、圆柱杆为一整体。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煤钻钻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煤钻钻杆中的螺旋杆(5)前部与另一对应的电煤钻钻杆中的尾杆(3)沿轴向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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