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箱式显示屏无效
申请号: | 99248019.1 | 申请日: | 1999-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2388680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7-19 |
发明(设计)人: | 季春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季春生 |
主分类号: | G09F13/00 | 分类号: | G09F13/00;G09F7/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18 北京市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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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箱 显示屏 | ||
1.一种灯箱式显示屏,由主框架[1]和面板构成,所述面板由一个正面显示板构成或者由正面显示板和后面板[2]组成,在其内腔中,设置有照明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显示板是可开闭的门式显示板,所述门式显示板由门框架、各滑道、与上述滑道相对应的各可滑动的显示条板组成,所述各滑道相互平行地设置在上述门框架上,所述各显示条板与其两侧的滑道构成滑动配合结构,所述各显示条板均为透光显示板,其上面的文字、数字或图案的颜色区别于显示条板底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箱式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条板由边框、各板块滑道和与之相应的显示板块组成,所述各板块滑道相互平行地设置在所述边框上,所述各板块滑道或者其延长线,均与所述边框的长边相交,所述各显示板块与其两侧的板块滑道滑动配合,所述各显示板块为透光板块,其上面的文字、数字或图案的颜色区别于所述显示板块的底色。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箱式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滑道均水平设置在上述相应的门框架上,而且相互平行,所述各可滑动的显示条板与其上、下侧相应两个滑道上的滑动卡槽构成可抽拉滑动配合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箱式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板块滑道竖直或略倾斜设置在所述显示条板的边框上,而且彼此相互平行,所述各显示板块均与其两侧的相应板块滑道上的滑动卡槽构成可抽拉滑动配合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箱式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开闭的门式显示板与所述主框架[1]构成以门枢为转轴的开闭门或可相对主框架平移的推拉门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箱式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为日光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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