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压汞汽放电灯无效
申请号: | 99800248.8 | 申请日: | 1999-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256789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6-14 |
发明(设计)人: | E·W·J·L·奥门;A·J·H·P·范德波尔;L·M·格尔丁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10 | 分类号: | H01J61/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光新,叶恺东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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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低压 汞汽放 电灯 | ||
1.一种低压汞汽放电灯,其具有以气密方式封闭一个填充有汞和稀有气体的放电空间(13)的放电容器(10),该低压汞汽放电灯包括用于在放电空间(13)中产生并维持放电的放电装置(20a、20b),所述放电容器(10)对在放电空间(13)中产生的辐射是半透明的,并且所述放电容器(10)具有第一和第二端部(12a、12b),其特征在于,在放电容器(10)中具有用于抵消在放电空间(13)中产生的将到达该放电容器(10)的端部(12a、12b)的紫外线辐射的防护装置(15a、15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防护装置(15a、15b)反射紫外线辐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放电装置包括置于放电空间(13)中并由第一端部(12a)所支承的第一电极(20a)和置于放电空间(13)中并由第二端部(12b)所支承的第二电极(20b),并且该防护装置(15a、15b)处于第一电极(20a)与第一端部(12a)之间和/或处于第二电极(20b)与第二端部(12b)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防护装置包括遮蔽屏(15a、15b),其至少在面对放电空间(13)的表面上具有抗紫外线涂层或层面(16a、16b)。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放电装置包括置于放电空间(13)中并由第一端部(12a)所支承的第一电极(20a)和置于放电空间(13)中并由第二端部(12b)所支承的第二电极(20b),电流供电导体(30a、30a’;30b、30b’)分别从各个电极(20a、20b)通过端部(12a、12b)向放电容器(10)的外部延伸,并且每个遮蔽屏(15a、15b)固定到对应的电流供电导体上(30a、30a’;30b、30b’)。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遮蔽屏(15a、15b)是电绝缘的。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其特征在于,在遮蔽屏(15a、15b)上的涂层(16a、16b)的材料至少包括如下元素中的一种的氧化物:镁、铝、钛、锆、钇和稀土元素。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低压汞汽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该遮蔽屏(15a、15b)包括具有氧化铝和/或氧化钇的涂层(16a、16b)的玻璃或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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