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危险物品的包装件无效
申请号: | 99802328.0 | 申请日: | 1999-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872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3-13 |
发明(设计)人: | 罗尔夫·林德格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布略德纳永奎斯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B39/18 | 分类号: | F42B39/1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地址: | 瑞典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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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危险物品 包装 | ||
本发明涉及危险物品,特别含火药、蓄气筒的包装件。
汽车的保险气袋及安全带包含火药与蓄气筒,作为备件,它们已形起运输的问题,因为它们分类作为烟火制造的物品及作为危险物。因此,这些备件必须贮藏在专门的地方和独立地发送,有时甚至不能用普通的飞机发送。
一般,必须用内衬聚苯乙烯或聚乙烯泡沫材料的波面纸板箱。
这造成成本高及运输时间长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由主管当局认可的用于通常运输和贮藏上述类型和类似的危险品的专门的包装件。
对这种包装件的要求是要能经得住至少30分钟暴露在外面的开放的火焰中,及对内装物提供限定的保护可经受例如从一定高度落下时受到的冲击。
为满足上述要求及解决现有包装件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包装件,用于包装含火药、蓄气筒这类的危险物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耐火刚性纸板制的外箱,一个模制的矿棉制的内包装盒,和绕在所述的内包装件外面的金属丝框或金属丝笼。
外箱的纸板材料的重量为1150g/m2。内包装盒的矿棉纤维材料的比重为115kg/m3,使包装件满足要求。
内包装盒包括一底部及一盖,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边缘凸缘或槽。内包装盒的材料厚度为约40mm,设有接头的侧厚度为60mm。
金属丝框数量为三条。金属丝框或金属丝笼由直径为约3mm的钢丝制成。
下面参见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包装件的元件的透视图;
图2是示出上述元件部分已装配成包装件,一个元件被部分剖去以示出包装件的内部。
本发明包装件打算用于的物品的实例是含有火药和蓄气筒的保险气袋和安全带。这种物品定义为危险品,要求专门的包装件。
本发明的包装件主要包括三个元件:一个外箱1,一个内包装盒2及金属丝框3。
外箱1在图1中示出折叠起来的状态,在图2中示出已展开成箱形,该箱1由耐火的浸渍的刚性纸板制成,典型地,纸板重量为1150g/m2。外箱优选地为平行六面体。最好是边缘粘住的类型,用钢夹或钢钉(未示出)来安装或密封。内包装盒2的外形与外箱1的内部形状相应,该内包装盒2由模制的矿棉纤维或类似材料制成,在一个实例中主要含有氧化硅、氧化铁、氧化铝、氧化钙此类的氧化物,一种精制的苯酚甲醛粘结剂和挡灰剂,使得矿棉可以模制及保持形状。这种材料的比重可在115kg/m3。左右。
内包装盒2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底部2A及一盖2B。底部及盖最好设有相互配合的边缘凸缘和槽以便使包装盒稳定。凸缘的高度可在15mm左右。
在内包装盒2内限定的空间的尺寸应使物品正好装在里面。内包装盒2的壁厚通常至少为40mm,但是在有接头的侧通常至少为60mm。
在插入外箱1之前,内包装盒2加上例如三条金属丝框3。金属丝框3把内包装盒2的两部分固定在一起并起加固作用,金属丝框3可用机器焊的直径为3mm的钢丝制成。
作为金属丝框的替代物,可用金属丝笼,它们以适当的方式固定起来。
为了对包装件的尺寸有概念,要提一下用于装汽车乘客的保险气袋时,箱1的外部尺寸例如为约300×250×500mm。
本发明的包装件主要开发用于上述目的。但是也可用于高达300g爆炸力的爆炸能力的其它火药制造业的物品。
本发明的包装件提供如下优点:
在生产厂及仓库可方便地运输所述的备件。
可以不受限制地与其它备件一起用飞机、铁路、公路或海运进行运输。
降低了货运的成本。
包装件可重复使用,特别因为外箱有处理过的外表面。
包装件对环境无害及可回收。
包装件是防火的,可进行通常的方便的打标记及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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