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两相铝化钛合金无效
申请号: | 99803452.5 | 申请日: | 1999-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153C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29 |
发明(设计)人: | S·C·德威;C·T·刘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里萨里斯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14/00 | 分类号: | C22C14/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段承恩 |
地址: | 美国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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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两相 钛合金 | ||
1.铝化钛合金,它主要由,以重量%计,50-65%的Ti、25-35%的Al、2-15%的Nb,小于5%的Mo,1-10%的W及0.01-0.2%的B构成。
2.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它处于铸态、热挤压态、冷加工态或热处理状态。
3.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中该合金具有两相层状显微组织,而细小的颗粒位于聚集组织的边界处。
4.权利要求3的铝化钛合金,其中细小的硼化物颗粒位于聚集组织边界处。
5.权利要求3的铝化钛合金,其中细小的第二相颗粒位于聚集组织的边界处。
6.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中该合金具有包括晶界等轴组织的两相显微组织。
7.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中含57-60%的Ti、30-32%的Al、4-9%的Nb、最多2%的Mo、2-8%的W及0.02-0.08%的B。
8.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屈服强度大于560Mpa、极限抗拉强度大于630Mpa和/或至少1%的拉伸延伸率。
9.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中该合金有这样的显微组织:其中的W为非均匀分布。
10.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中该合金的显微组织为在聚集组织边界处基本上无等轴晶组织的层状组织。
11.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中该合金不含Mo或Cr。
12.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其中含57-60%的Ti、30-32%的Al、4-9%的Nb、2-8%的W及0.02-0.08%的B。
13.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它不含Cr、V、Mn、Co、Cu和Ni。
14.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的铝化钛合金用于制备厚度为2.03×10-4米-7.6×10-4米(8-30密耳)的片材的用途。
15.权利要求1的铝化钛合金用于制备电阻加热元件的用途,该元件在通过最多10伏,最多6安培的电流时能于不到1秒加热至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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