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处理角蛋白纤维的组合物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9803541.6 | 申请日: | 1999-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2918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4-18 |
发明(设计)人: | 马库斯·克吕格尔;伊丽莎白·波珀 | 申请(专利权)人: | 汉斯·施瓦茨科普夫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7/06 | 分类号: | A61K7/06;A61K7/4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玉,丁业平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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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 角蛋白 纤维 组合 方法 | ||
1.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的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至少6重量%的油成分及至少一种非离子型乳化剂,并以平均液滴直径小于400nm的微乳液的形式存在,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还另外包含以通式(I)表示的紫外线吸收剂A:
U-Q (I)其中U为吸收紫外线的基团,Q代表含有至少一个季铵官能团的基团。
2.按照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1)的基团Q具有通式-(CH2)x-N+R1R2R3X-的结构,其中x代表1-4的整数,R1和R2分别代表C1-4烷基,R3代表C1-22烷基或苄基,X-代表生理学上可相容的阴离子。
3.按照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团R1,R2和R3中的至少两个基团是甲基。
4.按照权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其中选择基团U以使化合物A在UVB范围内有最大吸收。
5.按照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其中的化合物A在最大吸收处的摩尔消光系数至少为15000。
6.按照权利要求1-5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来源于植物的油成分。
7.按照权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一种HLB值为8-18的非离子型乳化剂。
8.按照权利要求1-7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乙氧基化的脂肪醇作为非离子型乳化剂。
9.按照权利要求1-8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另外的头发保养成分。
10.按照权利要求1-9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包含另一种紫外线滤光剂。
11.按照权利要求1-10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为喷雾剂配方。
12.用于处理角蛋白纤维尤其是人的头发的方法,该方法将按照权利要求1-11中的任意一种组合物施用于纤维,并在接触时间为大约1秒到约30分钟后再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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