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母炼胶无效
申请号: | 99805924.2 | 申请日: | 1999-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299394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6-13 |
发明(设计)人: | M·帕尔姆卢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里利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23/04 | 分类号: | C08L23/04;C08J3/22;F16L9/1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淑辉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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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母炼胶 | ||
1.用于制造交联聚合物管的母炼胶,该母炼胶含有炭黑和聚合物载体,特征为聚合物载体为密度至少为0.940克/厘米3的齐格勒-纳塔催化聚乙烯。
2.权利要求1的母炼胶,其中聚乙烯的密度为0.940-0.970克/厘米3。
3.权利要求2的母炼胶,其中聚乙烯的密度为0.955-0.965克/厘米3。
4.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母炼胶,其中母炼胶含有30-60%重量的炭黑。
5.权利要求4的母炼胶,其中母炼胶含有40-50%重量的炭黑。
6.用于制造交联聚合物管的可交联聚合物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与母炼胶混合的聚乙烯生胶,母炼胶中含有炭黑和聚合物载体,特征为聚乙烯生胶为铬催化的高密度聚乙烯,母炼胶中的聚合物载体为密度至少为0.940克/厘米3的齐格勒-纳塔催化的聚乙烯。
7.权利要求6的可交联聚合物组合物,其中生胶的MFR21为1-20克/10分。
8.权利要求6或7的可交联聚合物组合物,其中炭黑为组合物重量的1-5%。
9.权利要求6-8中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可交联聚合物组合物,其中母炼胶的聚合物载体的密度为0.940-0.970克/厘米3。
10.交联聚乙烯管,特征为该管是通过把权利要求6-9中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可交联聚合物组合物管与过氧化物交联剂交联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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