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宽带通信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9805943.9 | 申请日: | 1999-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3004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6-20 |
发明(设计)人: | M·塔斯托;K·阿雷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门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3/54 | 分类号: | H04B3/54;H04L12/2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立柱,张志醒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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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宽带 通信 系统 | ||
1.宽带-通信系统,具有多个相互连接的无线-通信装置(1)以与通信小区内至少一个通信发送机(2)进行无线通信,此时将无线-通信装置(1)构成为可以与供电网络连接和经过供电网络(4)进行宽带-数据传输。
2.按照权利要求1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将无线-通信装置(1)构成为用无线电进行无线数据传输。
3.按照权利要求1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将无线-通信装置(1)构成为用红外线辐射进行无线数据传输。
4.按照权利要求3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在无线-通信装置(1)和通信发送机(2)之间的数据传输是借助于红外线-基带的幅值调制进行的。
5.按照权利要求3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在无线-通信装置(1)和通信发送机(2)之间的数据传输是借助于比较高质量的数字调制进行的。
6.按照权利要求3至5之一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红外线辐射的波长为从800nm至1000nm。
7.按照权利要求3至5之一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红外线辐射的波长为从1200nm至1400nm。
8.按照权利要求3至7之一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红外线光源是表面辐射的半导体激光器(VCSEL)。
9.按照权利要求1至8之一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通过控制装置(5)控制在无线通信装置(1)之间控制数据通信。
10.按照权利要求9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控制装置(5)建立与外部通信网络的连接。
11.按照权利要求10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与外部通信网络的连接是借助于同轴电缆或者玻璃纤维电缆建立的。
12.按照权利要求10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与外部通信网络的连接是经过无线电连接进行的。
13.按照权利要求1至12之一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用于数据传输的无线-通信装置(1)是由230伏特-供电网络或者110伏特-供电网络构成的。
14.按照权利要求1至13之一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通信小区是由在建筑物中的空间构成的。
15.按照权利要求1至14之一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无线-通信装置(1)可以拧入电灯灯座。
16.按照权利要求15的通信系统,其特征为,无线-通信系统有一个自己的电灯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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