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精子的分离和检出无效
申请号: | 99809651.2 | 申请日: | 1999-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312855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12 |
发明(设计)人: | P·N·巴特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基因诊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M1/34 | 分类号: | C12M1/34;G01N33/6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大建,谭明胜 |
地址: | 英国泰晤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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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精子 分离 检出 | ||
1.将液体样品中的活动精子与不活动精子分离的设备,该设备包括(ⅰ)一个具有样品接收入口、过滤后样品的出口和安装在其间的样品分离过滤器,该样品分离过滤器具有一个样品接受面和一个反面,该样品分离过滤器能基本有效地避免样品通过其流动,但当所述样品分离过滤器的所述反面被放置在与液体介质接触时,它允许活动精子通过,以及(ⅱ)向所述过滤器的所述反面提供液体的装置。
2.如权利要求1的设备,其中样品分离过滤器是凝胶或泡沫结构。
3.如权利要求1的设备,其中过滤器是纤维性的。
4.如权利要求3的设备,其中纤维过滤器是由玻璃纤维或聚丙烯制造的。
5.如前面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样品还包含非活动精子和活动能力降低的精子。
6.如前面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它包括在样品分离过滤器出口侧并与其有间隔的精子检出装置。
7.如权利要求6的设备,其中检出装置与该设备为一个整体。
8.如权利要求6的设备,其中检出装置是在样品分离过滤器与液体介质接触之前、之中或之后用于插入到该设备中的可分离组件。
9.如前面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过滤器的厚度为100~2000μm。
10.如权利要求9的设备,其中过滤器的厚度为200~1000μm,优选为400~800μm。
11.如权利要求10的设备,其中过滤器的厚度为大约600μm。
12.如前面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过滤器的最小颗粒保留尺寸为5~100μm,优选为8~60μm,更优选为10~40μm。
13.如前面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其中过滤器具有用于支持此过滤器的底隔栅。
14.如权利要求6至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在精子检出装置中有当与精子发生相互作用时能够直接或间接产生可见信号的一种试剂或组合的试剂。
15.如权利要求14的设备,其中的一种试剂或组合试剂包括检出存在于精子中的抗原并能与精子结合的抗体。
16.如权利要求15的设备,其中的精子,当被抗体固定时,可以用与精子结合的目视检出剂进行目视检出。
17.如权利要求6至16中任何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在精子检出装置中有一种精子化学吸引剂。
18.如权利要求17的设备,其中精子化学吸引剂位于精子检出装置的与样品分离过滤器有一定距离的部分上。
19.如权利要求6至18中任何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的拾取区位于样品分离过滤器上,或者位于精子检出装置上,所述拾取区包括能够与精子结合,并能与其一起转移到精子检出装置检出区的一种试剂或组合的试剂。
20.如权利要求19的设备,其中拾取区的一种试剂或组合试剂包括检出在精子中存在的抗原的抗体。
21.如权利要求20的设备,其中检出在精子中存在的抗原的抗体是可以标记检出的。
22.如权利要求21的设备,其中检出在精子中存在的抗原的抗体是可以用金颗粒标记检出的。
23.如权利要求20、21或22的设备,其中位于精子检出装置检出区的抗体,可以识别与位于拾取区的抗体不同的精子抗原。
24.如权利要求20、21和22的设备,其中位于精子检出装置检出区的抗体,可以识别与位于提取区的抗体相同的精子抗原。
25.如权利要求6至2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精子检出装置包括一个精子顶体溶解试剂和一个用于检测pH值变化的装置。
26.如权利要求25的设备,其中精子顶体溶解试剂是溶解缓冲液。
27.如权利要求26的设备,其中溶解缓冲液含有蛋白酶K或钙离子载体A24297。
28.如权利要求25、26或27的设备,其中用于检测pH值变化的装置是pH值敏感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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