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信系统中的信令无效
申请号: | 99813418.X | 申请日: | 1999-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3266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1-12-12 |
发明(设计)人: | L·格拉夫;I·赖蒂纳;C·格罗维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Q3/00 | 分类号: | H04Q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亚非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信 系统 中的 | ||
1.一种通过分组交换数据网在使用ISUP信令的一对电信交换机之间传送信令数据的方法,该方法包括通过数据网使用H.323协议通信,其中信令数据由基于Q.931协议传送,该协议被扩展以提供用于传输ISUP网络删除指示消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安排被扩展的Q.931协议在H.323协议堆栈内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户方之间形成的所述连接或部分连接通过TCP/IP网络提供。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H.323协议堆栈通过TCP/IP协议堆栈提供。
5.一种通过分组交换数据网在使用ISUP信令的一对电信交换机之间传送信令数据的设备,该设备包括通过数据网使用H.323协议通信的装置,其中信令数据由基于Q.931协议传送,该协议被扩展以准备传输ISUP网络删除指示消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9813418.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