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无效
申请号: | 01107088.9 | 申请日: | 2001-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302973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7-11 |
发明(设计)人: | 王华;马文会;姚刚;何方;包桂蓉;胡建杭;黄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5/14;F23G5/46 |
代理公司: | 云南协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旃习涵 |
地址: | 650031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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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是在收集处理好的垃圾中加固氯剂、固硫剂,助燃剂,在熔融气化燃烧炉中进行气化燃烧处理,得到有价金属合金,熔融渣和可燃性气体及烟气,该可燃性气体及烟气进入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气可用于发电,烟气经无害化处理后,直接排放。本发明对各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适应性强,余热发电率高,消除二恶英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实现了垃圾处理的减容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 ||
搜索关键词: | 城市生活 垃圾 氧气 顶吹 直接 熔融 气化 燃烧 及其 发电 技术 | ||
【主权项】:
1、城市生活垃圾氧气顶吹直接熔融气化燃烧及其发电技术,其特征是:将生活垃圾收集、大型生活垃圾经粗碎后送入熔融气化燃烧炉内进行熔融气化燃烧,同时在燃烧炉内加入固硫剂、固氯剂及辅助燃料与工业氧气、熔融燃烧完毕后产出有价金属合金、熔融渣、可燃性气体和烟气,可燃性气体和烟气与经予热后的二次空气分别送入余热锅炉内进行二次燃烧,产生的蒸汽通过发电机组发电,产生的飞灰重新送入熔融燃烧炉气化燃烧,由余热锅炉产生的烟气和飞灰经无害化处理,再排入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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