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炮竹无效
申请号: | 02223429.2 | 申请日: | 2002-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531350Y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15 |
发明(设计)人: | 李性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性雨 |
主分类号: | F42B4/04 | 分类号: | F42B4/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313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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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炮竹,是在底座和固引剂中间设有一个炸珠腔,炸珠腔内装有高氯酸钾、镁铝合金、氧化铜组成的炸珠。燃放时,声音较为温和,减少了环境噪音,也不会产生SO2对空气污染,也不会有大量纸屑的污染,还可以产生闪光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炮竹 | ||
【主权项】:
1、一种炮竹,包括外壳、底座、点火引线、导火线、固引剂、封口纸板,其特征在于,在底座和固引剂中间设有一炸珠腔,炸珠腔内装有由高氯酸钾、镁铝合金、氧化铜组成的炸珠,与点火引线相接的导火线下部接有一个普通小炮筒并安放在炸珠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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