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工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002512.1 | 申请日: | 2007-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938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谢华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科中环环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
主分类号: | A61L9/014 | 分类号: | A61L9/01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激扬 |
地址: | 100029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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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工法,利用本发明所述VOC稳定液,将处于游离不稳定状态的VOC物质改变为稳定的状态,从而快速、有效、全面地解决室内由于装饰、建材所引起的VOC和甲醛的污染问题。本发明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工法包括如下步骤:在VOC的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一倍的场合,依次施用含K的VOC稳定液、含Zn和B的VOC稳定液、含Ar的VOC稳定液和含活性胺基的甲醛处理液;在甲醛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一倍而VOC的浓度未超过国家标准一倍的场合,依次施用含活性胺基的甲醛处理液和含桉树油的除味剂。 | ||
搜索关键词: | 室内 环境污染 治理 | ||
【主权项】:
1.一种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工法,包括如下步骤:在VOC的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一倍的场合,依次施用如下四种治理液:含0.001mg/L~0.002mg/L的K的VOC稳定液、含0.001mg/L~0.002mg/L的Zn和0.001mg/L~0.002mg/L的B的VOC稳定液、含0.001mg/L~0.002mg/L的Ar的VOC稳定液和含1%~3%(重量)的活性胺基的甲醛处理液;在甲醛的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一倍而VOC的浓度未超过国家标准一倍的场合,依次施用如下两种治理液:含1%~3%(重量)的活性胺基的甲醛处理液和含0.5%~1.5%(重量)的桉树油的除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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