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糖皮质激素增效剂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41868.6 | 申请日: | 2007-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849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封颖璐;凌昌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1/704 | 分类号: | A61K31/704;A61K31/7048;A61P29/00;A61P37/08;A61K31/573 |
代理公司: | 上海德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丁振英 |
地址: | 200433***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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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医药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糖皮质激素增效剂,其特征在于使用人参总皂苷作为增效剂,其配比分别如下: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地塞米松0.75~187.5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倍他米松0.75~187.5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强的松5~125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强的松龙5~125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甲强龙4~100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可的松25~625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氢化可的松20~5000mg。人参总皂苷作为一种糖皮质激素增效剂,可在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在内的需要长期或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疾病中得以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糖皮质激素 增效剂 | ||
【主权项】:
1.一种糖皮质激素增效剂,其特征在于使用人参总皂苷作为增效剂,所说糖皮质激素选自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强的松、强的松龙、甲强龙、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其配比分别如下: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地塞米松0.75~187.5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倍他米松0.75~187.5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强的松5~125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强的松龙5~125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甲强龙4~100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可的松25~6250mg;人参总皂苷200mg~1200mg,氢化可的松20~50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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