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朝鲜族辣椒酱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10072281.1 申请日: 2007-05-30
公开(公告)号: CN101057657A 公开(公告)日: 2007-10-24
发明(设计)人: 叶勇君 申请(专利权)人: 叶勇君
主分类号: A23L1/24 分类号: A23L1/24;A23L1/22
代理公司: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岳泉清
地址: 150080黑龙江省哈*** 国省代码: 黑龙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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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朝鲜族辣椒酱及其制作方法,它涉及一种辣椒酱及其制作方法。针对现有的辣椒酱口感差,无朝鲜族辣椒酱所特有的风味的问题。朝鲜族辣椒酱的主料的原料配比为:辣椒粉25~30份、苹果15~20份、梨8~10份、海米1~2.5份、大蒜3~6份、生姜2.5~3.5份、排骨猪肉香精0.8~1.2份、味精3~4份、食盐8~10份、防腐剂0.02~0.04份;配料的原料配比为:豆油25~30份、花椒0.3~0.6份、大料0.3~0.6份、苹果0.1~0.3份、丁香0.05~0.15份、大葱2~3份、生姜1~2.5份;将主料中的苹果、梨打汁并与其余主料搅拌,将豆油烧开,向热油中加入其余配料,炸成金黄色捞出,把拌好的主料倒入料油中翻炒至辣椒变成黑红色。本发明具有色泽好、口感好、营养丰富、制作方法简单的优点。
搜索关键词: 朝鲜族 辣椒酱 及其 制作方法
【主权项】:
1、一种朝鲜族辣椒酱,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份数比组成:主料66.32~87.24份、配料28.75~37.15份;所述主料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份数比组成:辣椒粉25~30份、苹果15~20份、梨8~10份、海米1~2.5份、大蒜3~6份、生姜2.5~3.5份、排骨猪肉香精0.8~1.2份、味精3~4份、食盐8~10份、防腐剂0.02~0.04份;所述配料由以下组分按照重量份数比组成:豆油25~30份、花椒0.3~0.6份、大料0.3~0.6份、苹果0.1~0.3份、丁香0.05~0.15份、大葱2~3份、生姜1~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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