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酱香花生辣酱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98018.X | 申请日: | 2007-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7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安艳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艳涛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分类号: | A23L1/221;A23L1/36;A23L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俊 |
地址: | 100083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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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酱香花生辣酱及其制作方法,所述酱香花生辣酱由以下原料及重量份配制而成:花生米45~55份,干黄酱15~25份,精肉30~50份,豆豉35~45份,干辣椒10~30份,泡椒45~55份,郸县豆瓣辣酱45~55份,芝麻10~20份,番茄酱25~35份,花椒3~6份,白糖15~25份,大葱10~20份,鲜姜10~20份,大蒜10~20份,食用油80~120份,水或高汤200~300份。其以花生和芝麻为原料,增加了辣酱的酱香气味,兼具甜、辣、咸味,风味独特,尤其适合于北方人的口味,而且具有制作简单、原料易购、营养丰富、色泽鲜亮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香花 辣酱 及其 制作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酱香花生辣酱,其特征在于,由以下原料及重量份配制而成:花生米45~55份,干黄酱15~25份,精肉30~50份,豆豉35~45份,干辣椒10~30份,泡椒45~55份,郸县豆瓣辣酱45~55份,芝麻10~20份,番茄酱25~35份,花椒3~6份,白糖15~25份,大葱10~20份,鲜姜10~20份,大蒜10~20份,食用油80~120份,水或高汤200~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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