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节目权利管理方法及其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20045.2 | 申请日: | 2007-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50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卢增祥;朱建华;韩坚;刘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视博数字电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6 | 分类号: | H04N7/16;H04N7/167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陶海萍 |
地址: | 100085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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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数字节目权利管理方法及其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其中,该方法中,当终端接收到前端发送的数字节目时,包括步骤:判断所述数字节目是否需要进行权利保护;若判断的结果为需要进行权利保护,则所述终端要求利用许可证对该数字节目的处理进行控制。通过本发明,利用数字水印标识来识别数字节目是否需要被保护。当数字节目被盗版时,盗版数字节目无法去除该数字水印标识,并且该盗版数字节目中没有对应的许可证,因此,终端能够识别出盗版数字节目,从而拒绝处理。并且,即使在数字节目没有加密的情况下,通过数字水印标识和许可证也可以识别盗版,使合法数字节目获得保护。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节目 权利 管理 方法 及其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数字节目权利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终端接收到前端发送的数字节目时,该方法包括步骤:判断所述数字节目是否需要进行权利保护;若判断的结果为需要进行权利保护,则所述终端要求利用许可证对该数字节目的处理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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