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56018.0 | 申请日: | 2007-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544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闫志勇;徐鸿;魏恩宗;孔凡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计量学院 |
主分类号: | F23D1/00 | 分类号: | F23D1/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怀禹 |
地址: | 310018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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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括依次相连通、且中心轴线重合的一次风通道、煤粉浓缩器和煤粉燃烧室。在煤粉浓缩器上对称地设有至少2个的油燃烧室,每个油燃烧室的进口端设有一个微油枪、每个油燃烧室的出口端与煤粉浓缩器相连通;油燃烧室的中心轴线与一次风通道的中心轴线的夹角为40°~60°。采用了双油枪的对称布置,避免了单侧布置油枪时对远端燃料加热不利的弊端,缩短了燃料着火前的预热时间。可在更短的距离内完成燃料的预热干燥和着火燃烧提高了着火的稳定性,避免了由于整个煤粉燃烧器长度不够所带来的点火稳定性不足和煤粉燃尽率偏低的问题。本发明在保持整个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长度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煤粉的燃尽率。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微油点 火煤 燃烧 | ||
【主权项】:
1.一种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包括依次相连通、且中心轴线重合的一次风通道(1)、煤粉浓缩器(2)和煤粉燃烧室(6)。其特征在于:在煤粉浓缩器(2)上对称地设有2个或4个油燃烧室(4),每个油燃烧室(4)的进口端(4.1)设有一个微油枪(3)、每个油燃烧室(4)的出口端(4.3)与煤粉浓缩器(2)相连通;油燃烧室(4)的中心轴线(4.2)与一次风通道(1)的中心轴线(11)的夹角α为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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