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辅助显示装置的计算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63668.8 | 申请日: | 2007-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56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23 |
发明(设计)人: | 李元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邵亚丽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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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计算机,包括:具有容纳部分的主体;连接所述主体、用于显示图像的主显示单元;和辅助显示装置,所述辅助显示装置具有用于显示附加图像的辅助显示单元,其中,所述辅助显示装置可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辅助 显示装置 计算机 | ||
【主权项】:
1.一种计算机,包括:主体,具有容纳部分;主显示单元,连接到所述主体、用于显示图像;和辅助显示装置,具有用于显示附加图像的辅助显示单元,其中所述辅助显示装置可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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