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91449.9 | 申请日: | 2007-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352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郭永浩;魏建功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阳博耐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Q13/00 | 分类号: | F23Q13/00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中民 |
地址: | 471003河南省洛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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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锅炉点火技术。提出的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采用两级或两级以上的多级套管方式构成多级燃烧室,设置有两级钝体,在一级钝体(6)内设置有燃油气化点火装置构成钝体气化点火器,一级钝体为可在燃烧器前后伸缩的移动结构并在其一端具有空腔结构的杆部(8);二级钝体(7)设置在燃烧器出口即末级燃烧室中。本实用新型点火燃烧器可在锅炉冷态启动时直接点燃煤粉,在锅炉超低负荷时具有稳燃能力。可用于无烟煤和低挥发份煤种,用微量的油(10~150kg/h)点燃大量的煤粉(2~5t/h)。锅炉冷态启动点火,和常规油枪相比,对于无烟煤一般可节油85%以上。由于燃油量微小,点火后不影响电除尘器的投运,利于环保,实用性强。 | ||
搜索关键词: | 两级 钝体微油 点火器 | ||
【主权项】:
1.一种两级钝体微油点火器,其特征是:采用两级或两级以上的多级套管方式构成多级燃烧室,设置有两级钝体,在一级钝体(6)内设置有燃油气化点火装置构成钝体气化点火器,一级钝体为可在燃烧器前后伸缩的移动结构并在其一端具有空腔结构的杆部(8);二级钝体(7)设置在燃烧器出口即末级燃烧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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