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显示标识的香皂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1523.0 | 申请日: | 2007-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301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贾红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贾红民 |
主分类号: | C11D17/04 | 分类号: | C11D17/04;G09F7/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域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澎 |
地址: | 072350***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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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显示标识的香皂,其结构是在皂体上开有从表面穿入内部的标识线槽,在标识线槽中注有颜色有别于皂体本身颜色的标识皂体。在香皂的使用过程中,香皂皂体和标识皂体的颜色不同,因此香皂在使用到丢弃之前,其表面始终会显示出制造厂家的商标、名称或图案等特有标识,从而使消费者在香皂的整个使用过程中,都能够非常明显地认知出所用香皂的品牌。这种新型香皂还避免了传统香皂的单一色调,可增加香皂的美感,并对仿冒者的仿冒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有利于提高生产厂家的品牌知名度。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 标识 香皂 | ||
【主权项】:
1.一种可显示标识的香皂,其特征在于该香皂是在皂体(1)上开有从表面穿入内部的标识线槽,在标识线槽中注有颜色有别于皂体本身颜色的标识皂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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