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配有电致发光单元的物品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5580.2 | 申请日: | 2007-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68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A·古特施;M·舒尔泽;G·盖佩尔;R·克劳塞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古萨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B33/12 | 分类号: | H05B33/12;F21V33/00;G09F13/22;F21Y10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刘华联 |
地址: | 德国杜***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发光物品,尤其涉及具有或者包括电致发光单元的运输容器及日用品。 | ||
搜索关键词: | 配有 电致发光 单元 物品 | ||
【主权项】:
1.电致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单元在透明的封皮中具有-能源,-电子触发装置以及-至少一个电致发光薄膜。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德古萨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德古萨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20125580.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2.0.1多媒体音箱
- 下一篇:易清理的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