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延长体内药物释放的药物递送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4663.9 | 申请日: | 2007-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787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04 |
发明(设计)人: | T·L·帕克;J·F·尚利;F·利特瓦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革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2/00 | 分类号: | A61F2/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关立新;黄可峻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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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支架置入医学干预后减少再狭窄水平的方法,其涉及在体内至少60天的时期内以控制和延长的药物释放型式连续从支架给予需要治疗的血管组织一个剂量的抗再狭窄剂,如紫杉醇。通过体内动物实验确定体内释放型式,该动物实验涉及在动物内植入一系列支架,在选定的时间点从动物内移植支架,并从移植支架上提取剩余的药物。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延长 体内 药物 释放 递送 支架 | ||
【主权项】:
1.减少再狭窄的方法,其包括:提供用于递送至动脉的含有紫杉醇剂量的药物递送支架,所安排的剂量可使基本上所有的紫杉醇在支架植入动脉后从该支架释放;在患者动脉内植入该支架;和在体内给药期内从支架递送紫杉醇,此给药期从植入当日开始至植入后60天~8个月内结束,其中在给药期后支架上没有剩余的紫杉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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