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转移性骨疼痛的伊本膦酸盐方案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05565.7 | 申请日: | 2007-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426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1 |
发明(设计)人: | 本特·贝里斯特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663 | 分类号: | A61K31/663;A61P25/04;A61P29/00;A61P35/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 旭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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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治疗与转移性骨疾病相关的疼痛的改良给药方案,包括快速施用IV负荷剂量的伊本膦酸盐,以及随后的口服或静脉内的(IV)维持剂量给药方案。该方案具有可接受毒性水平,提供了理想的治疗效果,其包括疼痛缓解的快速发生,并且对于患者的顺从性是优选的。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转移性 疼痛 膦酸盐 方案 | ||
【主权项】:
1. 伊本膦酸盐在制备用于治疗与转移性骨疾病相关疼痛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的施用模式包括下列步骤:(a)在1-3天的负荷期内,静脉内施用约4mg-约25mg的负荷剂量的伊本膦酸盐;(b)口服施用日维持剂量的伊本膦酸盐,所述维持剂量从负荷期开始后的第3-约第30天开始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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