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产爆米花糖果的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机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26829.7 | 申请日: | 2007-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941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基姆·雅各布森;K·乔根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双珀普许可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18 | 分类号: | A23L1/1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温大鹏;曹 若 |
地址: | 丹麦于***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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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通过生产爆米花糖果的方法生产了第一种糖/葡萄糖物质。将该物质在170-210℃煮大约3-10小时直至该物质呈暗褐色/黑色且呈粘稠状,然后冷却。此后生产第二种糖/葡萄糖物质,该物质在100-130℃煮大约1-10小时。将第一种物质和第二种物质以重量比1∶2-1∶6混合,随后煮制获得的混合物并加入爆米花。该混合物可在机器1中被成形为成形块状,机器1包含被充满油的室11围绕的圆柱形卧式缓冲罐3和被充满油的室23围绕的圆柱形卧式主罐2。 | ||
搜索关键词: | 生产 爆米花 糖果 方法 应用 机器 | ||
【主权项】:
1. 一种生产爆米花糖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i)生产第一种糖/葡萄糖物质,将其在170-210℃煮制大约3-10小时或直至该物质变成暗褐色/黑色并且变粘,然后冷却该混合物,ii)生产第二种糖/葡萄糖物质,将其在100-130℃煮制大约1-10小时,iii)将第一种物质和第二种物质以重量比1:2-1:6混合,随后混合物被加热直至达到“爆裂阶段”,即直至140-160℃,并且与爆米花混合,iv)在适用的糖果机器中进一步加工制得的物质以形成具有适宜大小的各个块状物,和v)冷却块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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