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大都市十字路口十二方向同时畅通交通枢纽系统隧凹桥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29559.1 | 申请日: | 2008-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538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28 |
发明(设计)人: | 莫崧桂 | 申请(专利权)人: | 莫崧桂 |
主分类号: | E01C1/04 | 分类号: | E01C1/04;E01D18/00 |
代理公司: | 江门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萍 |
地址: | 528400广东省中***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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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十字路口十二路同时畅通交通枢纽系统隧凹桥。它是由一条凹道再加上一条拱桥而组成行车的有效高度,四条向左变道设置在拱桥的引桥底与桥脚转弯处,真正实现了十字口十二路同时畅通,极大地提高了行车速度,从根本上解决了交通的瓶颈问题,有效地降低了50%桥梁爬高的垂直高度、跨度和凹道下坡的深度,节约了用地,也不会影响市容市貌和景观视野,保持了周围环境的协调优雅,为城市的繁荣营造了良好的发展平台;而采用防护栏网带、人行天桥或隧道、非机动车道并实施人车分流,从根本上杜绝了车撞行人的惨剧发生,极大地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广泛适用于交通路口的兴建,特别适用于大都市旧城闹市区十字路口的整改和改造。 | ||
搜索关键词: | 大都市 十字路口 十二 方向 同时 畅通 交通枢纽 系统 隧凹桥 | ||
【主权项】:
1、大都市十字路口十二路同时畅通交通枢纽系统隧凹桥,适宜于由两条相互交叉的双向机动车道构成的十字路口,其中南北走向的被定义为机动车道A,东西走向的被定义为机动车道B;面向西方,机动车道B右边的单行道被定义为正向车道B1,左边的单行车道被定义为逆向车道B2;面向北方,机动车道A右边的单行车道被定义为正向车道A1,左边的单行车道被定义为逆向车道A2,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道A架设拱桥跨越机动车道B,所述机动车道B穿越拱桥的部分设置有向下凹陷的凹道;所述拱桥下方机动车道B的两侧引桥座分别留有辅助车道,该辅助车道的两端均设置成“人”字形,其中,位于拱桥东南方向的分叉其一路向东南方向延伸连通正向车道A1,另一路向东北方向延伸连通逆向车道B2;位于拱桥西南方向的分叉其一路向西南方向延伸连通逆向车道A2,另一路向西北方向延伸连通逆向车道B2;位于拱桥西北方向的分叉其一路向西北方向延伸连通逆向车道A2,另一路向西南方向延伸连通正向车道B1;位于拱桥东北方向的分叉其一路向东北方向延伸连通正向车道A1,另一路向东南方向延伸连通正向车道B1;所述拱桥引桥座的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四个方向分别设置有连通正向车道A1与逆向车道B2、逆向车道A2与逆向车道B2、正向车道B1与逆向车道A2、正向车道A1与逆向车道B2的分流车道;所述上述地域相邻、行车方向相同的车道局部段可以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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