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设于户外的广告灯箱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39391.2 | 申请日: | 2008-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537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陈瑞家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沪钥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10 | 分类号: | G09F13/10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 炜 |
地址: | 201615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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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设于户外的广告灯箱,涉及灯箱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是现有户外灯箱的广告画面易发黄褪色及箱体容易渗水的技术问题。该灯箱包括框架、固设于框架上的箱体、箱体内设的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体由两片透明板组成,每片透明板的边缘向一侧弯折形成凸缘,两片透明板经凸缘对向接合,所述的箱体上设有开口,箱体通过其开口套设于框架上,使得部分框架被包容于箱体内,所述的框架上设有遮板,使得裸露于箱体外的框架被包容于遮板内,所述的透明板上涂有防UV涂层。利用本发明提供的设于户外的广告灯箱,能防水、防晒,适用于露天场所。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设于 户外 广告 灯箱 | ||
【主权项】:
1、一种设于户外的广告灯箱,包括框架、固设于框架上的箱体、箱体内设的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体由两片透明板组成,每片透明板的边缘向一侧弯折形成凸缘,两片透明板经凸缘对向接合,所述的箱体上设有开口,箱体通过其开口套设于框架上,使得部分框架被包容于箱体内,所述的框架上设有遮板,使得裸露于箱体外的框架被包容于遮板内,所述的透明板上涂有防UV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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