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矿物油消泡剂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9794.3 | 申请日: | 2008-0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1081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肖继波;张立钦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林学院 |
主分类号: | B01D19/04 | 分类号: | B01D19/04;B01F17/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烽 |
地址: | 3113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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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矿物油消泡剂及其生产方法,由下列原料及其重量份组成:65-95份矿物油、0.5-7份硅脂、0.005-0.1份Span-80、10-15份2-丙醛-2-甲醚、0.5-3份AEO-3;为无色或淡黄色或浅棕色油状液体,比重0.87-0.95g/ml,pH=6.5-8.0,含铅≤5ppm,消泡率≥95%,抑泡率≥95%;生产步骤是先按各原料配比重量份称重备料,再将备好的矿物油倒入反应釜,加入硅脂,搅拌、升温至60-80℃,保温50-70min,在充分搅拌中依次加入其余三种原料即成。本消泡剂应用于采油、钻井、油气分离、石油发酵、油墨生产及废水处理等过程,具有用量小、效果稳定、消泡迅速、抑泡时间长、使用成本低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矿物油 消泡剂 及其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矿物油消泡剂,其特征是由下列原料及其重量份组成:65-95份普通矿物油或加铅磺化矿物油、0.5-7份有机硅树脂、0.005-0.1份Span-80、10-15份2-丙醛-2-甲醚、0.5-3份AEO-3,消泡剂在25℃环境中呈无色或淡黄色或浅棕色油状液体,比重0.87-0.95g/ml,pH=6.5-8.0,含铅≤5ppm,消泡率≥95%,抑泡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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